中新经纬5月16日电 宁夏证监局16日对宁夏宁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来源:宁夏证监局网站
宁夏证监局表示,经查,宁夏宁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期间,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完善。部分合格投资者的证明材料存在缺失或瑕疵,部分投资者风险测评程序不完整。
二、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三、未真实、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基金管理等资料未集中统一保管,且存在部分档案资料缺失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宁夏宁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天眼查App显示,宁夏宁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人民币。(中新经纬APP)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