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10日电,证监会修订发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其中提到,遵循重要性、必要性原则,分类优化信息披露要求。一是结合证券公司并表监管等安排,明确上市证券公司经监管部门认可或要求,以合并数据为基础编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或采取内部模型法等风险计量高级方法计算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应当在披露时就相关口径及差异化安排进行说明。二是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披露净资本等主要风险控制指标的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当核心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说明原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三是取消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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