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涉酒恶性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庆元公安交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春雷行动”。
●整治时间
2024年4月11日至5月5日
●整治重点
查处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区域
酒吧、夜市、KTV、Livehouse、网红打卡点、餐饮集中区周边路段以及农村地区公路、城乡接合部、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区域。
行动期间,庆元公安交警组织警力在重点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管、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并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涉牌涉证、炸街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庆元交警提醒:“醉”与“罪”相连,“驾”与“家”同重。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形,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庆元县人民政府网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