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 免 名 单
(2024年4月26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邯山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决定任命:
路风杰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孟祥剑同志为邯山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汲怀英同志为邯山区财政局局长;
杨雪飞同志为邯山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
贺 帅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慧娜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 峥同志的邯山区罗城头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闫申海同志的邯山区浴新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李 辉同志的邯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永生同志的邯山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源自:邯山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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