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2024年4月16日)
处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码
处罚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1
宝第2120242529号
上海坚源足部保健有限公司
91310113MA1GPUAQ8X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1100元
2024/4/16
2
宝第2120242530号
卢爱花(上海市宝山区隆生保健按摩店)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500元
2024/4/16
3
宝第2120242531号
邓娟(上海市宝山区逸之薇美容店)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1100元
2024/4/16
4
宝第2120242533号
杨继平(上海市宝山区继平保健按摩店)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500元
2024/4/16
5
宝第2120242534号
上海金樱汗蒸洗浴有限公司真华路分公司
91310113780591998T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警告,罚款500元
202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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