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华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以4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4(万元)
违法行为类型:《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违法事实:江苏华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沭阳县庙头镇花韵新城新型社区二期工程过程中,存在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在岗履职,现场塔吊司索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人证不一致等问题。
处罚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
▌来源:信用宿迁
▌编辑:忙碌的小编 | 审核:阿文 | 审签: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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