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北京,男子受伤需要输血,因20年无偿献血,血站报销5260元,保险公司却耍无赖,保险公司认为费用已报销,就拒绝赔偿这笔输血费!大家认为这合理吗?
图片
01、案件回顾
北京张先生,是某研究所职员,从上大学的时候开始,他就参加无偿献血,也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能够帮助到需要输血的人。(文中人名是化名)
他的行为也激励着周围的人,这份小小的贡献,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意味着生命的希望。
有一天,他骑着自己的小电动车,正常行驶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在一个转弯处,王某开的汽车如脱缰野马般冲了过来,张先生来不及躲闪,就这样车祸发生了。
他被紧急送往医院,检查结果出来,情况不太乐观。医院立马给他输血,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张先生才脱离危险。
因他曾多次献血,献血站根据相关规定,给他报销了5260元输血费用。
事后,关于这次交通事故,交警认定王某需要负全责,他买的全额保险,给张先生理赔时,对于这5260元输血费,保险公司表示,这都已经报销过了,就不用再报销了。
这把张先生气炸了,自己无偿献血和保险有什么关系?我分明是两码事,5260元那是血站的补偿,是对我多年献血的肯定,是一种回报,这是一种鼓励性质的,保险赔偿是侵权补偿,这两者之间没关系呀!
张先生索要多次无果,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他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02、案件分析
图片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因为自己行为伤到了别人,那就得负责,人家因为这事儿需要花多少钱治疗、恢复健康,这些合理花费都应该由造成伤害的人来承担。
在这个案例中,这笔献血费5260元,也是属于医疗费,因此,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这笔费用。
根据《献血法》相关规定,无偿献血的人报销献血费,这是属于行政法范畴,而交通事故是赔偿范畴,两者没有任何关系。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逃避侵权补偿这是不应该,对于张先生有权追回这笔钱。
这个案件一波三折,一审和二审,张先生都败诉了,在三审的时候,终于给张先生清白。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张先生赔偿5260元献血费!
03、案件反思
过去20年一直无偿献血,男子这份爱心让人动容。他之前这份善举,血站没忘他的好,给报销5260元,这本是一件让人感到温暖的事。
可保险公司却一口回绝,这笔钱已经报销过,就不需要报销,这完全是两码事,这明显不公平。毕竟,男子对社会做出了贡献,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无疑是对男子善举的否定,也背离了保险初衷。
对于这件事,大家是怎么看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