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建发布今年首批城市管理典型违法案,涉及晋城一起。
(注:来自官网)
2月6日(昨日), 山西省住建厅《通知》公开发布: 为发挥典型违法案件指导、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城管领域执法监督并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决定发布2024年第一批城市管理领域典型违法案件。
太原市
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案——
该公司未组织竣工验收,将其在万柏林区开发的某项目10#楼(第1层至3层)工程擅自交付使用,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依据该条例相关规定,太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给予罚款140900元的行政处罚。
阳泉市
阳泉市某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盗用城市公共用水案——
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阳泉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移送线索,经调查发现,阳泉市某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游泳馆擅自盗用城市公共用水,其行为违反《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规定;依据该条例相关规定,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平定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案——
平定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建设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平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54270元、对建设单位负责人处以罚款2713.5元,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30000元、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处以罚款1500元。
长治市
山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山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治市某项目施工场地未对裸露土方采取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依据该法律相关规定,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给予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晋城市
山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
晋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市民举报,山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建设停车场,将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填埋进某小区公共场地的人工景观河中,该公司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依据相关规定, 晋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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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篇章 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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