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2月2日消息(记者 魏文青)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溪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溪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一名责任人被警告。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溪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云南红塔银行处以35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截图(央广网发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被警告的责任人龙筱兰时任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负责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对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溪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处以警告。
处罚决定截图(央广网发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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