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既要讲情理,也要讲法理。”在敦煌市七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村民张某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中,敦煌市法院七里镇法庭法官指导调解员从情理、法理两方面来综合考虑,化解了一件棘手的经济纠纷。
张某与李某是同村村民,张某系种植葡萄的农户,李某兼职收购葡萄,2020年,李某收购张某的葡萄,仅支付部分葡萄款,剩余42000元未支付,张某多次催要,李某没有偿还,双方矛盾激化,张某遂请求敦煌市七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调解员了解到双方矛盾尖锐的情况后,立即启动了七里镇法庭与七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之间的诉前纠纷协作调解联动机制,邀请法官参与指导调解。在调解中,法官了解到李某认可欠款事实,其不愿归还葡萄款另有原因。原来2016年左右,张某之子在敦煌市某公司做销售员时,介绍李某将其闲置资金300000元投资到该公司,以赚取利息。后该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关停,无法兑现还本付息的责任,李某投资的资金至今未能收回。李某认为钱是经张某之子介绍存入公司的,现在钱收不回来,张某之子也有责任,且张某之子也因介绍而获取了部分佣金,所以李某不愿意偿还张某的葡萄款。了解上述情况后,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商议,张某之子介绍李某给公司融资,张某之子也因此获取了一定的佣金,要解开双方的心结,合并处理是最好的方法。于是分别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对于张某,着重从情理出发,张某与其儿子系近亲属,张某之子因介绍李某投资公司而获取了佣金,现李某无法收回本息,张某之子退还佣金以减轻李某的损失合情合理,再者妥善处理此事也能避免李某再与张某之子发生纠纷。对于李某,着重从法理出发,阐明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调解处理既有利于维护邻里关系,也可以协议合理的给付期限,对李某来说利大于弊。李某和张某听了专业的法律分析后,观念发生了转变。最终两人达成调解协议,从葡萄款中扣除了张某之子获取的佣金后,李某分期履行了给付义务。
“法官从专业角度帮助分析该案件的法律关系,告知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用案例讲法说理,精准指导,不仅化解了这件骨头案,还让调解员学到了解决纠纷的技巧,真是一举多得”调解员看到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佩服地竖起了大拇指。
近年来,七里镇法庭积极融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探索与其他部门、组织建立诉前纠纷协作调解联动机制。会同镇司法所做好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依托共享法庭建设,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选取业务能力强的法官作为指导员,为调解组织提供业务指导,以实现矛盾纠纷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转变。
群众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七里镇法庭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引领,能动司法,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治已病,更要治未病,专业指导诉前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伏鸿)
来源:敦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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