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切记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为进一步使广大驾驶人充分认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养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良好习惯,巴州公安交警将近期查办的酒醉驾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对于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巴州公安交警坚决零容忍!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警示案例
1
2023年10月24日03时59分,若羌公安交警在若羌县财富广场停车场,查获郭某酒后驾驶新MQ***9号白色东风牌多用途货车的违法行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342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
2023年10月27日02时16分,塔里木公安交警在沙漠公路17公里处,查获李某酒后驾驶新MD***号小型普通客车的违法行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64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
2023年10月30日,博湖公安交警在博湖县银湖路博湖人家门口路段,查获单某酒后驾驶新M****8号小型普通客车的违法行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59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
2023年11月1日12时,尉犁公安交警在尉犁县X248线3公里+900米处时,查获艾某酒后驾驶新MS***3号轻型普通货车的违法行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49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
2023年11月5日8时57分,和硕公安交警在和硕县环县检查点,查获阿某酒后驾驶新K20***号小型普通客车的违法行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
2023年10月29日00时02分,且末公安交警在且末县萨尔瓦墩检查点,查获宋某酒后驾驶吉AB***8号重型牵引半挂货车的违法行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
饮酒一分醉 驾车千分险
名为酒驾
实则是在为生命“砍价”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0
1
视觉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0
2
触觉
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
3
判断和操作能力
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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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疲劳程度
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01
自以为没醉
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02
心存侥幸
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小心“隔夜醉”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巴州公安交警提醒,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谨防“隔夜酒”。
巴州公安交警提示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们一定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铁规
不要心存侥幸
不要以身试法
来源丨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麦力亚·哈斯木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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