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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8日-10日
浙江•宁波•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解”塑料公约,“观”产业重建
“明”国家大势,“拓”交易人脉
倒计时42天
9月26日,上海自立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在2023年中央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获得2500万元资金补助。这一资金将用于推进年产10万吨高性能PET塑钢带的智能一体化生产项目。
项目概况
该项目将分为两期进行建设,旨在全面助力国家的环保事业。一旦完成,自立科技将实现年回收、再生利用废塑料高达10万吨的目标,同时年产高性能打包带也将达到10万吨。
自立科技董事长参与签约仪式
PET打包带循环流程图
上海自立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源于上海自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专业从事PET塑钢带、PP捆扎带等塑料包装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公司相继在上海嘉定、江苏昆山、马来西亚投建三家工厂后,于2020年在上海金山区投资5亿多人民币,新建85000多平米的现代化厂房,投入30条国际先进水平的打包带生产线,实现智能一体化生产,年产打包带10万余吨。自立品牌产品以优异性能、可靠品质、丰富种类赢得国内外客户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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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已经启动!
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已启动,截止目前已有多个省市陆续发布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通知。(详情链接:)
按照惯例,2024年1季度将投资计划草案正式文件上报发改委(一式三份),同步将投资计划草案扫描版(包括附件)以及备选项目汇总表、备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表格版发送环资司纵向网邮箱。污染治理、节能减碳两个方向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请分别寄送(一式一份)。超期不反馈视为无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方向
(一)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
1. 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1)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
(2)推进焚烧处理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3)开展既有焚烧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4)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5)加快建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
(6)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
2. 危废处置设施建设
(1)补齐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缺口,支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2)对既有处置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3)开展部分种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试点。
(4)强化园区和产业基地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建设。
3. 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
对水土气污染实施综合系统一体化治理,在治理方案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治理项目予以支持。重点支持94个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建设,有效提升园区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支持园区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
4. 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1)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雨污分流改造。
(2)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及提标改造
(3)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包括再生水设施及管网建设,工业废水和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
(4)污水收集处理信息平台建设。
(5)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设施。六是黑臭水体治理。
5. 节水项目
(1)重点行业节水改造。
(2)重点城市(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
(3)海水淡化、苦咸水、微咸水利用工程建设。
(4)矿井水利用工程建设。五是节水产业化项目。
(二)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向)
1. 按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有关部署,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的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产业竞争新优势。
2. 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园区综合能效提升项目。
3.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
(1)支持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2)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项目建设。
(3)支持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项目以及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建设。
(4)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环快递包装、“以竹代塑"产品生产、应用推广项目,以及废塑料回收利用项目建设。
项目要求
围绕“十四五”规划10 2项重大工程中资源环境类工程做好项目储备。严把项目前期工作,储备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批复等工作程序,计划新开工项目条件成熟,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完备,确保投资一经下达即可投入项目建设。
常见问题
1、拟申报项目前期工作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 拟申报项目要 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投资管理的各种规定,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批复等工作程序,计划新开工项目条件成熟,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完备,确保投资一经下达即可投入项目建设。
2、已完成建设项目还可以申报吗?
答: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应当用于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含试运行)项目。
3、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的项目,还可以申报吗?
答:不可以。已有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明确支持的项目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
注意事项
1、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完备: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批复、安全预评价、建设工程规划、建筑施工许可证,每个手续均应根据项目情况落实到位。
2、近三年内未收到相关处罚:信用中国上存在行政处罚、环保处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三年国务院大督查、中央环保生态环保督察等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企业没有机会。
3、同一建设项目已获得过中央财政的情况下不能申报。
4、其他:项目建设程度不高于 50%,总投资额不低于具体项目最低准入要求,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单位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中央专项补贴申报,老朋友请联系工作人员,新朋友请联系:
电话:010-62665052
邮箱:13371628603@replas.org.cn
联系人:贾宝玉 13371628603(微信同号)
这是废塑料新观察公众号的第10253篇文章
责编:晴天
校对:呦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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