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金陵资本圈
9月18日早间,永悦科技(603879)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无人机销售合同解除。
今年8月28日,永悦科技披露了上述重大销售合同,大致内容是,盐城永悦向平舆畅达销售无人机,总计5000台,金额共计3亿元。
永悦科技2017年6月上市,此前注册地在福建,2022年10月迁址盐城,公司主营业务是不饱和聚酯树脂,不过上市之后,特别是近几年公司业绩连续下滑。
为了解决公司发展空间不足、产业单一的问题,永悦科技2022年初开始外延式布局,涉足无人机等产业。
转型当年的8月,永悦科技与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也签署过一笔无人机销售合同,合同金额约1.14亿元(含税)。
相比之下,平舆畅达的这笔合同金额更大。数据显示,2022年永悦科技营收不足3亿元,净利润亏损近4000万元,一笔合同就顶上公司去年全年的收入,重要性显而易见。
不过这笔交易随即引来不少争议,平舆畅达是当地交通局下属国企,平舆县也是刚刚脱贫,而刚刚脱贫的平舆县是否有能力、有必要花3亿元买无人机成为关注焦点,外界对合同真实性也有所怀疑。
面对质疑,9月5日,永悦科技发布澄清公告,表示“合同真实有效,非意向合同”,平舆畅达“采购无人机为农业植保无人机,主要应用于河南省驻马店全市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农业服务、乡村振兴等进行经营管理工作”。
另外,永悦科技还在上述澄清公告中称,相关事宜正在进一步磋商,不排除后续出现合同变更、合同终止等履约风险。
一语成谶。
9月18日,也就是今天,永悦科技披露与平舆畅达解除该无人机销售合同。永悦科技称,鉴于本次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双方经多次协商后一致同意于2013年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自《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永悦科技称,目前原合同尚未正式执行,原合同的解除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同解除还没完,永悦科技及公司实控人陈翔也遭江苏证监局警示。
江苏证监局调查发现,永悦科技与平舆畅达签署《补充协议》既没有与销售合同一起披露,也没有在澄清媒体报道时披露,存在信披不完整的情况,违反了有关规定。
受解除合同影响,9月18日,永悦科技开盘一字跌停。这么重大的销售合同,一经外界质疑就告吹,跌停也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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