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我县召开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动员部署会。副县长虞芳,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等参加。
会上,青阳街道、旭阳镇、观山镇有关负责人就2023年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作交流发言;县医保局负责人通报我县2023年居民医保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县税务局负责人对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
据悉,2024 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 380元/人,其中:城乡居民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024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 95元/人;稳定脱贫人口 2024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 285元/人;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Ⅰ级Ⅱ级重度残疾人、纳入重点优抚对象的城乡伤残军人和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人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实行全额补助。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是一项造福广大城乡居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参保缴费工作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工作,是全县居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前提,要切实抓好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推动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议要求,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突出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把政策讲透,让服务更优,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要强化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强督导调度,狠抓落实,确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会上,还对《自贡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及经办业务进行了培训。
内容来源丨荣县融媒(侵删)
编辑:一条 编审:勇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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