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说起最近爆火的淄博,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淄博烧烤,在晚上,一群人吃着烧烤凉菜,喝着啤酒,好不惬意。但是你知道吗?私自售卖“拍黄瓜”居然是违法行为。
拍黄瓜禁止私售,小餐馆何去何从?
根据企查查上的数据显示,目前已经有超过999+的行政处罚信息是关于“凉拌黄瓜”。关于“凉拌黄瓜”的事情甚至还一度霸榜了热搜。
如果要售卖“凉拌黄瓜”、“凉拌莲藕”、“凉拌土豆丝”、“凉拌干豆腐”这种凉菜,是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添加冷食品生产销售项目。
但是不少食品经营者在填写经营范围范围的时候,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例如合肥市庐阳区的某餐饮店,其食品经营范围中的经营项目只有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而没有冷食品生产销售项目。
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餐饮店老板的行为已经是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要求是可以对其进行罚款的。
此外,还有不少所谓的“职业打假人”专门对小餐饮店进行举报,发现没有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售食品的,就开始要挟餐饮店老板要求赔偿。
株洲多家餐饮企业老板在网上集体吐槽,有一对晏姓父子以餐企在无冷食类食品资质的情况下销售“凉拌莲藕”凉拌土豆丝”“凉拌黄瓜”等凉拌菜的理由,举报要求餐饮企业进行敲诈勒索,令人心生反感。
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食品经营项目的呢?
根据规定,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而且,如果要经营相应的食品经营项目还必须要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
但是,不少食品经营者其实并没有相适应的食品加工、贮存场所的,因此索性不在食品经营范围中明确自己要经营的食品项目。
这种方式是非常不可取的,国家规定不同的食品经营项目有着不同的经营要求。
这些要求主要是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若食品经营者视国家法律规定不顾,违规经营,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健康。
职业打假人的行为是否可取呢?
其实法律中并没有严格规定职业打假人的行为,相反的,职业打假人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的工作对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
职业打假人通过调查、取证和协助执法机构等方式,帮助揭露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他们的工作对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影响。
同时,职业打假人也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确保他们的行动合法、公正和有效。他们的努力对于社会的发展和公众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这个职业群体来说,重要的是建立专业化的管理机制,加强培训和监管,确保他们的行为合法、公正,并维护公众利益。
结语:
中国的食品经营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挑战,仍然存在着各种大大小小的问题,也不能忽视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所做的努力。
政府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了食品监管部门的能力和资源投入。
同时,消费者也越来越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通过信息透明和举报机制参与监督和保护自身权益。
改善食品经营安全问题需要持续的努力和多方合作。这包括加强监管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消费者教育和意识,以及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交流。
通过综合施策,才能进一步提升食品经营安全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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