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芝罘公安组织警力
缜密研判 精准出击
侦破两起涉黄犯罪案件
刑拘3名嫌疑人
侦破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
7月2日
南山路派出所经分析研判
抓获两名涉嫌传播淫秽物牟利罪嫌疑人
经查,6月21日至今,犯罪嫌疑人李某佳受他人雇佣,为牟取利益,伙同孙某杰,在芝罘区、莱山区等地的住宅以及繁华路段,向路边停放的车辆后视镜处,张贴印制有“xx同城约”字样的淫秽色情广告贴纸16000余张,非法获利。
嫌疑人指认现场
目前,李某佳(男,19岁,牟平区人)、孙某杰(男,19岁,牟平区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抓获嫌疑人
侦破制作淫秽物品牟利案件
6月17日
黄务派出所经缜密侦查
抓获涉嫌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嫌疑人
查获作案工具
目前,李某科(男,45岁,莱阳市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嫌疑人指认现场
民警提醒
3.“涉黄”+裸聊诈骗通过诱导受害人下载APP骗取权限,窃取受害人手机通讯录等私人信息,抓住受害人寻求刺激的心理与其视频裸聊,同时进行录屏。最后,诈骗分子以把受害人的不雅视频发送给其通讯录好友为由,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勒索,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审校: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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