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死刑犯王雄英,在法庭上听到判决后,痛哭失声,仔细看她的脖子上已经被绑上了锁喉绳,即将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王雄英是广西人,从小家庭贫寒,早早就辍学出门打工,后来在朋友的介绍下,她接触了毒品,随着时间的推移,贩毒带来的金钱诱惑让她无法自拔,
王雄英很“聪明”,所以很快就掌握了贩毒的技巧,并以体内藏毒的方式从云南运输大量的毒品,一次,她从云南运输了200克毒品到广州,将其藏在租住店的洗手间天花板上,然而这一次,她没有逃脱公安人员的搜索,当天中午就被逮捕归案。
众所周知,我国对贩毒历来就是“零容忍”,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贩运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就可以被判处死刑,所以王雄英被判处死刑也“毫无悬念”。
站在法庭上的王雄英,当听到判决时悔恨涌上心头,但她却忘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在一切已经晚了,她必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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