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关于调整货车通行管理的补充通告
为持续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将福山城区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补充调整如下:
一、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不限制通行时间和路段。
二、路面限行交通标志指示与本通告不一致时,以交通标志指示为准。
三、本通告自2023年7月5日实施。
特此通告。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06月27日
来源丨福山交警
责编丨杨云阁 校对 | 赵成玉 监制丨侯召溪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及时联系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