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2——
开车意外发生剐蹭
原本可以通过自行协商
或者由交警部门快速处理
但是这位驾驶员
却选择驾车离去
那就麻烦了!
5月5日下午17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三大队民警接到一名货车司机报警称:一辆小型轿车向左变更车道时不慎刮蹭了自己驾驶的厢式货车,事故发生后,肇事小车并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向前驾驶。
(蜀黍解释一下:厢式货车行车记录仪时间没有经过校准,所以显示有误)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在收费站出口,民警看见这辆厢式货车停在来宾北收费站出口,车头保险杠有碰擦痕迹并脱落。民警通过查看行车记录仪,发现事发时该车辆正行驶在第三车道内,突然一辆桂G小轿车从左侧超车,并剐蹭到这辆厢式货车的车头。
事故发生后,桂G小轿车并未停车查看,而是扬长而去。随后,民警通过车牌信息,成功联系上了肇事司机潘某。
当天晚上20时,潘某到大队接受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潘某竟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的交通事故。民警随即将货车行车记录仪拿给潘某查看。在视频面前,潘某终于记起事故发生的瞬间,称当时觉得车辆较少便想打灯变道,只听到一声响动,以为自己幻听了就没在意,便继续向前行驶。
在听完民警教育后,潘某感到十分愧疚,称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带来了危险,愿意赔偿货车司机的损失和接受处罚,并承诺以后会更加注意行车安全,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最后,潘某因实施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造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民警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广西高速交警提醒
行车途中,请保持安全距离,无论是变更车道或者超车,请注意后方车况;驾驶车辆时需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发现车辆异常,请及时下车查看,确认无误后再离开,若无法解决,请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个诀,及时求助交警,避免被当成事故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第一时间
保护现场、立即报警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只有这样
才能使自己和他人的损害降到最低
平安出行
安全你我
来源丨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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