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我校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基本条件为考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60分。
如拟录取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反映。
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将按相关规定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经过教育部及青海省主管部门录取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0—30日
电子邮箱:qdyjs10743@163.com
附件:青海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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