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网友发文称,哈尔滨市松北区裕民街道利民学苑B栋2单元,有租户擅自拆除承重墙,导致该楼栋4楼至21楼出现不同程度的墙壁开裂情况,240多户居民被疏散,部分居民被临时安置在宾馆内居住,业主也因此无法回家居住。承重墙被砸事件还在发酵,热度不减。
值得一提的是,在危房中,并非全部业主都搬了出去,有着腿脚不好的业主仍旧住在危楼里,大家也没办法,老人经不起折腾,但心里肯定也是“忐忑不安”,到实属无奈,实则更多的其实也是一种无形地施压。下图为事发危楼夜间居民楼照片,差不多的有几十户人家。据说该楼住户中一半都是老人。
据说,事发楼层已有施工检测人员进驻,有施工队把3楼那个已经破坏了的承重墙进行了紧急支撑,眼下只能先稳定已经被破坏的部分。还有第三方机构单位正对居民楼进行检测,进行安全评估鉴定,被拆除的承重墙为一处L型转角,房屋沉降观测数值没有发生变化。
在房屋底层承重墙被拆除后,上面的剪力墙(承重墙)会发生向下的位移,其给楼房造成的损害不可逆,而且楼房整体结构已内力重分布了。有关人士表示后续经过恢复加固,或许加固强度高于之前的设计值,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据其介绍,后续将长期监测,至少监测100天以上,再来决定解决方案,等待最终的处理结果。
目前,官方给出两种解决方案:方案一:通过专业的修补还原房屋初始状态,并保证所有业主的居住安全。第二个方案是:整栋楼拆除,重新建楼。两种方案,都是矛盾点重重,雇主和施工方有多少资金,能承受的起楼房重建的费用吗?1.68亿阿!即使重建周期较长,手续繁琐,居民同意吗?而如果只是修补的话,虽然省钱,费用成本低,最大程度挽回业主的损失。但是对于居民来说,花一辈子攒的钱,买一个危楼住,心里会平衡吗?
事发后至5月5日,整栋楼体沉降观测未发生变化,所以有部分居民自愿回来了。也有的不肯搬走的住户表示,宁愿死也不搬走,凭什么搬走?并质疑这就是解决方案吗?
然而最倒霉的要数一些年轻人了,房子成了危房,有家不能回,外面租房住,还要还着银行贷款,可能还得不到多少赔偿,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住着,毕竟凭借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付的首付,不住就太亏了;虽然肚子冤气,毕竟摊上这样的事,也是够倒霉的,也太悲催了。
而在突发事件面前,最遭殃的就是老百姓,社会基层一些弱势群体,年轻人还好点,可以自食其力继续奋斗打拼,对于那些老人有怎么样呢?尤其是一些孤寡病残老人,以后叫他们什么活呢?这些都是现实问题。估计这个事件会对住户造成这辈子难以抹平的阴影。
承重墙被砸,估计损失1.68亿,谁来背“锅”呢?目前没确切消息。就算相关责任人被判,重罚!但是到时候执行不了,又怎么办呢?谁来帮忙解决这个问题呢?都是现实问题。
无独有偶。湖北武汉一小区也出现了类似情况。当时,女子韩某买了一套二手房,在装修的时候其自作主张将让工人(对黄某进行免责声明)把承重墙砸掉,导致整栋楼瞬间出现了摇晃,并且此后迅速出现诸多裂痕。而韩某在诸多业主的声讨声下,竟留下遗书进行要挟。好在韩某女儿比较同情搭理,进行了公开道歉。随后,在警方调节下,韩花了十几万元进行了墙体修复。最后,业主们也无可奈何,虽然内心愤愤不平,但是最终也只能选择这样的方式妥协,事情总算告一段落。
从这些突发事件可以看出,一些人存在侥幸心理,但是事实不得如愿以偿,可谓是毫无底线,赔了夫人又折兵。但是受伤害的还是大多数住户,也就是一些社会底层人员,是最倒霉的。遇到这样的事情只能自认倒霉罢了。可能事件“制造者”,被判刑,并罚款,但基本上没有能力解决实际性问题。如果遇上黄女士这种人“冥顽不化“以死相逼之人,也是大家“中奖”了。
而据相关案例统计,2014年至2023年的近十年时间里,以“砸承重墙”为关键词的裁判文书,共计有101件。其中98件涉及民事责任,1件涉及行政责任,2件涉及刑事责任。而辽宁“砸承重墙”的裁判文书数量最多,共有38件;其次是山东。是不是这一串串数字非常惊人。
最后温馨提示一下,承重墙不能砸,不要心存侥幸,不然事情真的降临了,后悔莫及。一些人长长脑子吧。对于哈尔滨称重墙被砸事件,我们会持续关注,等待最后处理结果,给大家一个交代,尤其是那些老人。
原创作品,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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