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4月23日讯 沂水县高庄镇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以制度规范助力清廉村居建设。围绕“完善基层监督制度、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总体目标,以村居“三资”监管为突破口,深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走出了一条清廉村居建设“新路线”。
搭建平台,监督治理。高庄镇通过建制度、搭平台,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村级党组织主要职责、组织生活制度一起,建立“三资”处置事前提醒制度,明确村“两委”商量资产资源处置具体内容。以高庄村为试点,探究实行“小微权力十一图”程序,因地制宜解决“两公开”落实难问题,通过多维度、数字化,全方位加强对村级一把手的监督治理。
规范制度,民主监督。在规范小微权力过程中,高庄镇依据“大事全体参会,小事规范参会”的原则,积极维护村民权益,确保真正做到听民意、做民事、民治理机制。镇纪委、党建办、经管站组织专班针对村两委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抽查,形成了监管合力的优良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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