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平摊上大事了!
一个地方的区区七品芝麻官竟然敢以下犯上,对一名来自中央的挂职女干部施以咸猪手。
为此,绝大部分网友都认为:
“也太色胆包天了,这不就是自掘坟墓吗,基本的政治常识都没有。”
然而偏偏有位自称是涉事人李县长的江西老乡、55岁的男教授却有不同观点。
他首先开门见山地指出
“其实也没多大事,就是酒后失态。”
接着描述了事件的基本过程:
“李县长唱歌时想搂一下对方的腰,遭到抗拒后,便强行亲了一下对方的脸。”
接着他发表了个人观点:
1.这种情形如果发生在普通老百姓生活中,可谓司空见惯,几乎谈不上侵犯,更多会不以为然。
2.但是第一,他是一个县长,必须受到严格约束,而且这个县长的来历让人浮想联翩;第二,对方是中央挂职女干部,是精英中的精英。精英阶层女性受侵犯是社会容忍的底线。
3.至于什么是侵犯,取决于女性的感受。
因为受该教授的情形描述,还真有网友发出感叹
“如果真是这样,那确实没必要上纲上线。”
但是更多的是痛斥的声音,诸如
“这事发生在你爱人身上算司空见惯吗?”
“什么狗屁逻辑,精英阶层女性被侵犯是社会容忍底线,难道普通女性就可以随便侵犯了,就不是底线了?”
我不知道,
基于以上第一段“事实”的描述,是真出自该教授本人亲自见证,也就是当时李县长当时和那位中央挂职女干部们的聚会happy,他也是作为其中的嘉宾受邀在场?或者说他所描述的都只是他的主观推断。
如果只是主观推断,就不得不令人怀疑他的言论动机,难免会让人觉得他这是在帮李县长强行洗白。
那么,姑且就算他确实是现场见证人,以上所描述的关于李县长如何酒后失态于挂职女干部的过程是客观事实,然后由此所呈现出来的他的观点,其实也是经不起推敲和辩驳的!
首先,“酒后失态”不是可以原谅的理由。
任何看似不经意的举止、行为其实都是根深蒂固于他的所思所想;喝了酒或者晕乎、朦胧的状态只是会放大他图谋不轨的胆量,或者充其量只是借口而已。
根源还是他的内心不够纯净,足够龌龊。
以致于中央女干部在他第一次伸出咸猪手时明确地表示出反感、义正辞严地予以拒绝之后,他竟然还强行亲上了对方的脸。
这换成是谁,都是难以接受的,会有一种被强烈的冒犯甚至是会有不被尊重的奇耻大辱感。
这和是否是精英女性还是普通女性绝对是不相干的,毕竟屈辱、受挫的感受是一样的!
另外和他是不是县长也没有特殊的逻辑关系,无论男女,个体与个体之间,彼此尊重是基本的前提。两个普通男女之间,不代表任何一方对另外一方就可以为所欲为,不受约束了。
最后教授说道“至于什么是侵犯,取决于女性的感受。” 这就是典型的流氓行为流氓语录了,更是赤裸裸地偷换概念!
什么叫取决于女性的感受?
是不是想说有女孩就是喜欢被人冒犯,她们乐在其中不成?或者说女孩根本没有在意男孩对她施以咸猪手的行为?
这不是偷换概念是什么?
前提是说到了你的行为令她感受到的就是一种被冒犯,是极其不适不舒服的,她是充分抗拒并反感的。并不是两个情投意合之间的恋人在打趣罢了!
既然这么反感这么厌恶,何来她还会毫不在意会甘愿被你调戏?
被冒犯的感受当然都是屈辱和想要奋力抗争啊!
只是抗争的力量有大小,有强弱之区分倒是事实。
可气又可笑的是,
这位学历起点不高却一路平步青云的李县令可能平时放纵、恣意妄为惯了,以为谁他都可以惹上一番,可以任由他性子来,什么事情都可以摆平,竟然在中央女干部身上动起了歪心思。
这简直比河南焦作的郭主任说到的“即使全区人都知道了也没事,我都能摆平”还要骄横跋扈。
可是盲目的自信和过度膨胀其实就是另一种愚蠢。即使你再牛掰,总会有收拾你的人;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李大官人被立案调查一点都不冤,再多的教授欲强行洗白都洗不了,不仅会是无用功,相反还会增添更多的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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