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问题,一直都是社会上比关注的热点话题。
在传统社会中,彩礼属于婚姻关系必要的一部分,这个习俗被一直沿用至今,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男女平等观念的改变,彩礼问题经常成为争论的一个话题。
现在的彩礼,普遍有攀比的现象,有些地区的彩礼高昂,甚至在全国都出了名,在人口出生率降低的大背景下,中央一号文件甚至专门提到要合理化彩礼,移风易俗的问题。
尽管民法典明确规定,严禁借婚姻谋取财物,但是彩礼在民间根本无法杜绝,每年都有大量的因为彩礼引发的纠纷。
下面这个真实的案例,就是因为彩礼引发的悲剧。
湖南湘潭,男子王某和女子尹某经人介绍相识,大约半年后确立恋爱关系,王某是完全奔着结婚去的,因此对于女方的事情也都比较上心。
这期间,尹某家装修房屋,王某给了8万块钱装修,再后来又东拼西凑给了女方2万元的彩礼,可惜的是,尹某并不怎么喜欢王某,两个人最终还是分手了。
分手之后,王某去尹家多次索要8万元的装修款和2万元的彩礼钱,但多次都被尹家拒绝,因此王某怀恨在心。
可能有人觉的,这十万块钱也不多,但是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十万元已经是巨款,王某家里也是凑了好久,如今钱完全打了水漂,王某心里非常的恼怒。
2021年9月23日下午3点左右,王某携带早已准备好的匕首,来到尹某家里,王某用携带的匕首,刺死了尹某,紧接着又将尹某的父亲、母亲和侄女三人刺死。
王某的行为非常恶劣,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抓获,2022年4月29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场悲剧害了两个家庭,很明显王某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且罪行极其恶劣,滥杀无辜,处以死刑是罪有应得。
本案中,尹某及其家人,是应当返还彩礼的,而且装修给的钱,也应当返还给王某,既然只是朋友关系,而且也谈崩了这笔钱就应当返还。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尹某应当返还彩礼。
但是在本案中,被害人虽然有过错,但王某故意杀人的意图非常明显,而且还连杀4人,完全超出了讨厌彩礼的范围,属于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死刑符合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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