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海口湾水上游船观光穿梭项目(一期)—渔港印象广场渡口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LWHN2023-CG-004;
2、项目名称:海口湾水上游船观光穿梭项目(一期) - -渔港印象广场渡口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90345.48;
5、最高限价:¥3990345.48;
6、招标范围:海口湾水上游船观光穿梭项目(一期) -渔港印象广场渡口工程,包括:服务中心平台、主浮桥、支浮桥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采购需求:海口湾水上游船观光穿梭项目(一期) -渔港印象广场渡口工程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涵盖的内容为主);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 9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查询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必须
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特定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8: 30至12: 00时,下午14:30至17: 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报名,由委托代理人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到上述地址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注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3、售价: 200. 00人民币/套,(含图纸),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55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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