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陈隽逸
12月14日,贵州省生态移民局后续发展处处长杨明昌在相关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贵州将启动实体化运营试点,在具备条件的安置点组建社区物业管理公司。
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将承担物业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实施劳动力就业服务等工作,既解决社区可持续发展和搬迁群众就业增收问题,又促进安置社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市场化运作。
杨明昌在发布会上表示,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间,各地在按时足额收取物业服务管理费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给予补贴。同时,通过盘活安置区各类资产、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和发展后续扶持产业等措施,拓展物业服务管理资金的补助渠道。另一方面,根据安置社区住房维修的实际需要,由县级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社会帮扶和捐赠资金、安置社区公共收益等,多渠道筹集住房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此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提出着力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引领,以居(村)委会和居(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搬迁群众、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组织体系。
贵州将推动物业服务进入安置社区,过渡期内物业费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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