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龙桥镇14起
党员违法违纪问题的通报
截至2022年8月,我镇已发生党员违法违纪问题14起,其中择住邻村2起,上下邵村2起,臻泽建设有限公司1起,莱恩动力有限公司1起,郑路村1起,联丰村1起,高桥村1起,中济社区1起,金奥社区1起,桃源村1起,滨江村1起,下杨村1起。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深化基层“五整治五提升”及党员整治立规创优行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法制意识,增强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能力,现将我镇14起党员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一、臻泽建设有限公司党员戴某某交通肇事问题
2022年1月14日,戴某某因交通肇事案被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取保候审处理。
二、上下邵村党员邵某某酒驾问题
2022年1月27日,邵某某在堂哥家中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上邵村路段时与对向行驶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邵某某步行离开事故现场,待接到公安民警电话后返回事故现场被查获。经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85毫克/100毫升,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同年3月22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以邵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对其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22年8月19日,邵某某被开除党籍。
三、莱恩动力有限公司党员朱某酒驾问题
2022年3月2日,朱某在江西南昌解放西路,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青云谱大队业务科罚款1500元扣证6个月。
四、择住邻村党员胡某某嫖娼问题
2022年1月14日,胡某某在白龙桥镇星河湾浴场的二楼按摩房内,接受技师吴某提供的“打飞机”手淫服务。事后,胡某某通过微信支付嫖资人民币300元。同年3月1日被公安机关查获,3月2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10日,胡某某被开除党籍。
五、郑路村党员包某某酒驾问题
2022年3月2日,包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在家中饮酒后驾驶无牌号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途经金华市婺城区金粮街与二环西路交叉口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1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月8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22日,给予包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六、联丰村党员卢某某酒驾问题
2022年3月11日,卢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在家中饮酒后驾驶无牌号正三轮轻便摩托车,途经洞合线与白龙桥镇龙乾南街路口处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4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22日,给予卢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七、高桥村党员陈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问题
2022年3月16日14时许,陈某某在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高桥社区雅村61号便利店经营的无名棋牌室内,在明知婺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棋牌室暂缓营业的情况下,仍与他人在其经营的无名棋牌室内打麻将。陈某某的行为属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处以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陈某某的上述行为构成违纪。2022年8月,白龙桥镇纪委立案审查。
八、中济社区党员姚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问题
姚某某因资金紧张,2022年5月9日坐火车到福建办理贷款流程。贷款公司要求其增加银行流水,姚某某用其多张银行卡到各大银行取现,金额巨大。姚某某于5月19日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取保候审处理。
九、择住邻村党员胡某某诈骗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多地向广大群众发放消费券刺激消费,永康某犯罪团伙利用消费券后台漏洞,大量套现,胡某某贪图便宜,为该犯罪团伙提供提现。6月初,该犯罪团伙被永康市公安局抓获,胡某某因兑换过消费券被认定为共同诈骗犯罪,2022年6月23日被永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十、金奥社区党员孙某某酒驾问题
2022年7月9日晚,孙某某和朋友聚会饮酒后,于23时10分左右驾驶面包车在三路口附近被交警要求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十一、桃源村党员程某某交通肇事问题
2022年5月15日晚,程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送快递途中,在金华市人民东路与东市街交叉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7月5日,因交通肇事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取保候审处理。
十二、滨江村党员徐某殴打问题
2022年7月11日,徐某在金华三路口泰山原浆啤酒店与人发生口角,并殴打他人。于7月11日被三江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十三、上下邵村党员章某某盗窃问题
2022年8月11日下午,章某某在金东区驿头菜场0811水果摊位买水果时,发现水果堆上放着一袋猪肉。章某某买完水果后,见其仍无人领取,便顺手将猪肉拿走。下午4时许,店主发现猪肉被偷后报警,经民警调取监控,锁定章某某盗窃行为,于当日被市公安局金东分局行政拘留处理。
十四、下杨村党员朱某某殴打问题
2022年8月21日晚,朱某某在金华某KTV与同学聚会饮酒。结账离开时与黄某(系朱某某同学)相遇,与朱某某一起喝酒的同学和黄某发生口角并扭打倒地。朱某某上前劝架并多次试图拉开二人,由于打架人员体重过大,一时无法拉开,朱某某遂用脚踢了黄某几脚,才把二人分开。在商家报警、民警查看监控后,认定朱某某劝架方式不当,存在殴打他人行为。朱某某被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处以行政拘留7天处罚。
近年来,白龙桥镇发生的党员违法违纪案件中,既有不应发生的低级错误,也有涉及违法犯罪的恶性案件,其中赌博酒驾、交通肇事、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等违法违纪问题多发易发,需引起广大党员干部高度重视。近年来我镇也发生过赌博、猥亵、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违纪问题,同样需要高度重视。
全镇党员干部要严肃认真对照上述问题,引以为戒,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注重加强村社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下一步,镇纪委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行为顶格从速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共婺城区白龙桥镇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来源:白龙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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