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法院
关于组织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
招录考试的通知
根据《江苏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组织招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地点
1
笔试时间:
9月24日上午 08:30--10:00
笔试地点: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1009、1010、1012。
2
机试时间:
9月24日上午 10:30--12:30
机试地点: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现代技术中心402、403、416。
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21日8:00—9月24日8: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
考前7天内考生应如实记录每天体温及健康状况,并在考前签订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附件1: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在考试当天入场时须提供此承诺书。承诺书可在江苏法院网通知公告栏本通知附件内下载(网址:http://www.jsfy.gov.cn)或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官网(网址:http://fy.tzhl.gov.cn/)本通知的附件链接下载。
(二)
考试当天请考生7:35分开始入场检查,入场时须核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码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提交了承诺书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7日内有泰州以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
考生在考试期间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
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现场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流行病学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六)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通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附件2: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纪律)
附件:
1.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
2.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纪律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9月19日
附件查看①
附件查看②
点击下方网址进入海陵法院官网
http://fy.tzhl.gov.cn/hlqrmfy/fygg/content/09c9b699-7c0e-4f89-9a05-00258d597553.html
文稿 政治部
排版 苍菲
审核 吴嘉臻
海陵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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