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充实我县城市管理力量,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
招聘人数
招聘男性协管员共计40名。
三
招聘条件和要求
1.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管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坚持原则,服从组织调配;
2.本县户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身高1.65米及以上;
4.18周岁(2004年1月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的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2.报名地点:吉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201室(吉水县龙华中大道499号)。
3.联系方式:8935553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表经本人签字,在报名时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吉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由县城市管理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变能力等。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100米徒手跑,1500米徒手跑,单杠引体向上。
(五)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入闱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六)考察
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所招聘岗位工作职责、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能力以及招聘方案中所涉到的招聘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确定人选和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
工资待遇和管理方式
1.招聘的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或年终考核后三位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合同。
2.招聘人员平均工资2100元/月/人,人均年工资绩效奖3000元,同时享受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餐补等待遇,人员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全额预算保障,并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考核合格后负责落实。
附件:
吉水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来源:吉水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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