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晏丽丽 司逸昕 李思燃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位于吉林省东部,地处中、俄、朝三国交界,是我国“一带一路”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也是我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州和最大的朝鲜族聚居地区。
作为边疆民族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党的十八大以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足本职、改革创新、回应需求,实现审判权对行政权从被动审查到互动协调,再至共赢发展的转变,构建权益保障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延边路径”,奏响了行政审判的时代强音。
唱响司法为民“主题曲”
“打了一个官司,就彻底解决了我多年的房屋争议问题,让我能顺利地办房产证,真是太感谢法院了。”一起行民交叉案件的当事人全某激动地说。
为破解行政审判中曾长期存在的“赢了诉讼却未解决实质纠纷”这一程序空转问题,延边中院不断革新行政案件裁判方式。早在2013年,该院即开始在辖区探索对行民交叉案件一并审理,推动交错复杂的纠纷在一个诉讼程序中彻底解决,赢得各方赞誉。
关注案件背后的民生问题,是延边中院行政审判始终坚持的工作理念。在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找准症结,以点带面,保障民生。
“我是贵院审理的(2021)吉24行初17号案件的原告,在此感谢各位法官司法为民的担当和情怀,让困扰我们8年的纠纷得以根本解决……”一位当事人于撤诉后特意给延边中院送来感谢信。
该案法律关系明确,症结在于行政部门对行政区域的管辖和认定不一致,导致该地区土地登记与房屋登记分属两个县、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受阻。延边中院积极协调,最终促成两地行政机关打破管理壁垒、跨区域联合履职,并以此为契机展开全面勘界,困扰当地百余名群众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奏响高质量发展“奋进曲”
“延边这样一个边疆民族地区都能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得这么好,对这个制度入法我们充满信心。”201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行政诉讼法修改到延边调研时,与会领导如是说。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两级法院(以下简称“延边法院”)作为最早一批“试验田”,自2013年起率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部分县、市更达100%。这为该制度入法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参考。
延边中院还陆续推出多项改革举措,作为推动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2011年,率先探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案件“裁执分离”,开创“延边征收模式”;作为吉林省唯一的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地区,延边法院自2013年起就推动行政审判相对集中管辖常态化,加速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 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行政机关履职的证明标准如何确定?”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后,上述问题是各地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及人民法院存在认识差异的焦点。
作为首批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延边法院立足立法本意,克服法律规定不明确、理论研究不完善、无经验可循的现实困难,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行政公益诉讼裁判理念和规则,为全国法院提供样本和参考。试点以来,延边法院审结一、二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1件,位居全国前列,部分经验被相关司法解释采纳。
合唱服务大局“协奏曲”
“征收条例刚刚出台时,我们是真的不会干啊!如果没有法院的支持,项目真是难以推进。”吉林省延吉市征收局法制科科长崔某回忆说。
2011年,延边中院探索司法职能适度前移,指导政府依法征收,确保程序公开、实体公正,为延边重点项目如期推进赢得了宝贵时间。多年来,延边中院还先后为吉珲高铁建设、出租车经营权改革、老旧小区改造等多项政府重点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法院就是要解决法律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地问题,确保政府工作依法开展。”延边中院行政庭庭长李丽英说。
2020年,延边中院深化长期以来府院良性互动的实践成果,与延边州政府共同构建全区域统一模式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立起由法院主导、同级司法部门协助、涉诉行政机关承担主体责任、社会多方参与的纠纷化解新模式。
该项机制正式建立以来,延边法院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150余次,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接收各类行政争议346件,化解162件,化解率为46.82%。
2021年12月15日,延边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朴永刚(左三)带队到延吉市就强化府院联动、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调研 供图 延边中院
近年来,延边中院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前端治理能力。在审理一件因商住楼外置排烟管道引发的行政争议中,延边中院发现,纠纷根源在于规划设计时缺乏对商住两用楼整体功能及当地餐饮业特点的考虑,导致前期设计与后期实际需求不匹配。为此,延边中院组织召开府院联动专题研讨会,促使行政机关形成预防该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宣传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后,延边中院还联合延边州法学会深入基层开展法治调研,收集汇总制约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问题100余个,形成调研报告,以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振兴的长远发展,相关做法获延边州委有关领导的签批肯定。
谱写队伍建设“固基曲”
“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支专业化的队伍是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基础。”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先进个人、延边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红广说。
2014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要“在三年内将延边行政审判工作打造成全省和全国标杆”。延边中院党组以此为目标,在人员配备方面予以倾斜,组建行政审判精英团队,打造行政审判“精品工程”。2016年、2018年,东北三省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国部分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先后在延边召开,延边行政审判经验走向全国。2020年,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到延边调研行政审判工作并予以高度评价。
2017年以来,延边法院行政审判各项业务成果获最高人民法院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6项,1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行政协议典型案例。延边法院还先后参与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行政诉讼法修订和行政协议、公益诉讼等6个司法解释的起草调研工作。
“关山初度路犹长。站在新的起点上,延边中院将继续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化解行政争议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持续打造行政审判这一亮丽名片,为延边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延边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朴永刚说。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2年第11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297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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