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社区力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制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劳务派遣制社区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
2.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4.热爱社区工作,服从分配,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二)资格条件
1.本人或配偶为石楼县户籍,户籍在册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含毕业后未迁出学校辖区派出所的石楼籍毕业生);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或现在石楼县社区工作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现在石楼县社区工作的人员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
(三)现在石楼县社区工作人员的笔试加分条件
1.有社区工作证的加3分;
2.在石楼县社区工作每满一年加0.5分;
3.属石楼县社区“两委”委员的加1分;
4.在社区工作获得市级表彰的加1分,省级表彰的加2分;
5.以上加分可累计,但最多不超过5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人员;
5.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内的人员;
6.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尚未毕业的;
8.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石楼融媒、微石楼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上午8时30分至2022年7月8日下午6时。
报名地点: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就业服务窗口。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前下载并填写《石楼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好后亲笔签名(一式二份),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配偶为石楼县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放宽条件报考和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经灵泉镇党委审核后的社区工作相关证明,6张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自觉遵守山西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报名时应当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37.3度、健康码为绿码、通信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参加报名;无法提供的,或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报名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资格审查
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相关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评分标准: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现场出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任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如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对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逐项体检完毕,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体检机构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形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主要通过征求村(社区)、学(院)校、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意见,家访、相关部门审查、个人档案审核等形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品德修养、专业水平、综合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对报名资格条件及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核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一签”。
五、待遇及管理
1.被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向社区派遣,个人档案统一由人社部门集中管理,由派遣社区进行日常管理,实行“季评年考”。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意见、岗位需求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其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同时终止。出现空岗,可随时增补。
2.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每人每月1800元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8-5722201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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