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15家影视行业协会、53家影视公司和5家视频平台共同发布了一则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针对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对影视作品内容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发起集中的法律维权行动。但明明一场师出有名的维权行动,许多人却并不买账。作为首当其冲的群体,在B站、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上从事影视作品搬运及“二次创作”的影视博主,集体控诉长视频平台“过河拆桥”之举。
最初短视频平台兴起,片方看中短视频平台的宣传导流效应,积极与短视频平台合作,主动释放物料,短视频一度被视为重要的引流和营销手段。另一方面,现实中越来越多观众已经养成用短视频刷完一部剧的习惯,除了免费的诱惑,“碎片式看一看”,“反复观看个人喜好片段”确实满足了一部分人对电视剧的“刚需”,养活了大量影视剪辑营销号。
经过野蛮生长阶段,“切条”“搬运”等现象频现,短视频侵权成“重灾区”。这些以短小、分段为特征的短视频,是视频发布者在通过“避风港”原则的漏洞打擦边球,长期游走在版权的边缘地带,让原创者在维权时遇到了不小的困难,而且在短视频领域,判定侵权成本极高,而且不易操作。
短视频“搬运”说到底是版权意识的淡薄和对新生事物法律法规的滞后。无论是平台、行业还是个人,都应自觉接受法律约束,不应让随意剪辑“剪断”内容创新之路,不应让任性切条“切断”行业发展之机。一要完善法规制度。针对短视频侵权频发、执法难度大等问题,进一步厘清法律边界,明晰判定标准,规范举报功能,方便原创者更快捷地登记版权、举证维权,形成短视频版权保护有效机制。二要建立合理授权付费机制,打通版权人、长视频平台与短视频平台之间的授权渠道,短视频平台在取得授权之后,面向用户开放可供使用的素材库,用户则要依照“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购买素材的使用权之后再进行“二次创作”。三要加大对短视频平台的监管,强化短视频平台主体责任,避免短视频传播平台纵容版权侵权的行为,倒逼短视频平台重视平台内部的版权问题,从而构建健康的商业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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