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同时发布关于宝安区新桥街道万丰社区大朗山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公示和规划(草案)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作废公告、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第四批、第七批、第八批、第九批、第十二批、第十三批计划补充公告、龙岗区坂田街道光雅园村片区拟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汇总表的通知以及平湖街道平湖旧墟镇片区GX04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一批)公示。
01
万丰社区大朗山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公示和规划(草案)公示
宝安区新桥街道万丰社区大朗山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20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二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与规划(草案)同步经宝安区城市更新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
项目概况:
宝安区新桥街道万丰社区大朗山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宝安区新桥街道南环路与中心路交汇处西侧。
本次将对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进行调整,由690547㎡调整为684457㎡。该更新单元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用地(M1)、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C1)、新型产业用地(M0)等功能,M0用地面积不超过最终批准的工业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的20%。
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48600㎡公共利益用地(含道路、绿地、文体设施用地、不少于36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行政管理用地等),另需在项目范围内落实一处110KV变电站,拟贡献率不少于36%。
在项目范围内落实法定图则规划的创成路、大钟岗路和庙坑岗路。拆除范围内建成于2009年12月31日以后的建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4月23日起至2022年4月22日止。延期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3年4月22日止。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773687.4㎡,拆除范围用地面积684457.3㎡,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10652.8㎡,规划容积2655170㎡,规划容积率6.5。
其中住宅578970㎡(含保障性住房144060㎡),住宅配套商业服务设施14880㎡,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合计342800㎡(含商业文化设施17200㎡),地下商业10000㎡,厂房930000㎡,产业研发用房273780㎡(含创新型产业用房32930㎡),产业配套用房436360㎡[含商业服务设施94660㎡(含地下商业10000㎡、食堂7200㎡),配套宿舍34170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68380㎡[含2处12班幼儿园(含托班),每处3960㎡、占地4300㎡,一处18班幼儿园(含托班)5940㎡、占地6500㎡,社区警务室2处共300㎡,社区管理用房600㎡,社区服务中心800㎡,社区菜市场150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4650㎡(其中1800㎡作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4000㎡,门诊部731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4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200㎡,公交首末站4处共19900㎡,地下公共充电站2处共2200㎡,小型垃圾转运站480㎡,小型垃圾转运站(地下)480㎡,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再生资源回收站(地下)100㎡,环卫工人作息房2处共120㎡,公共厕所4处共480㎡,110KV变电站3500㎡,邮政所2处共300㎡,物流配送站3000㎡,地下片区汇聚机房2处共500㎡,微型消防站2处共300㎡,母婴室2处共300㎡,公共停车位2处共600个]。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5处、占地12600㎡,结合裙房屋顶设置。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海岸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海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海岸集团成立于1993年,原先是国有企业,在1999年经过改制成为股份制的民营企业,目前,海岸集团正专注于大湾区的城市更新项目开发,已全面布局深圳北部、西部、中部、南部、东部区域,在深圳有南山海岸城、向南·西海花园、海岸中心等项目。
02
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作废公告和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第四批、第七批、第八批、第九批、第十二批、第十三批计划补充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同时发布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作废的公告和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第四批、第七批、第八批、第九批、第十二批、第十三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公告因标题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批次使用不当作废,并重新公告,本次公告不涉及公告原内容变更,最新公告以《关于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第四批、第七批、第八批、第九批、第十二批第十三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为准。
《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八批计划》《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九批计划》《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十二批计划》和《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十三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分别于2019年4月1日、2019年5月20日、2019年7月25日、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6日、2019年11月7日和2019年12月5日完成计划公告。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2年第5次业务会议纪要、第6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布吉街道大芬工业区南片区、平湖街道白坭坑塘边路工业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坳一片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大福新村、保安社区坳二片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马五村、横岗街道新兴塑胶厂和丰林吸塑厂、平湖街道富民二区片区等8个城市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现对上述城市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8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详情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03
光雅园村片区拟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汇总表的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工作站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对龙岗区坂田街道光雅园村片区拟城市更新项目拟拆除范围内的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予以核实,将核实情况汇总形成《龙岗区坂田街道光雅园村片区拟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并在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11日期间予以公示(15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已处理完成。现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按程序将《龙岗区坂田街道光雅园村片区拟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予以公布。
(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情况汇总表 部分)
项目概况:
坂田街道已开展龙岗区坂田街道光雅园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内的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光雅园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坂田街道五和社区五和大道与雅园路交汇处,拟拆除重建范围用地面积约为200613.5㎡,现状总建筑面积约467122.04㎡,现状容积率约2.32。项目现状主要为旧厂房及私宅,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普通工业及商业等。经核,该项目位于[坂田南片区]法定图则内,规划功能为居住、工业等。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绿城正硕投资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浙江绿城珅业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关联企业为绿城管理集团。
绿城管理成立于2010年,是绿城中国(3900.HK)的附属公司,也是绿城品牌和代建管理模式输出的主体。2020年7月,绿城管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9979.HK),成为中国代建第一股。
04
平湖旧墟镇片区GX04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一批)公示。
平湖街道平湖旧墟镇片区GX04重点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平湖街道新南社区,北至平龙路,南至守珍街,东至平湖大街,西至上大街。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专项行动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对平湖街道平湖旧墟镇片区GX04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一批)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情况汇总表 部分)
(项目范围图)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平龙路与平湖大街交汇处西南角,项目东至平湖大道,西临广九线轨道,南至守珍街,北至平龙路。
2、更新计划
本项目于2018年1月9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深圳市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本项目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03331㎡,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土地移交率不低于40%,按规划落实轨道交通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用地;落实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念妇贤医院)的相关保护要求;涉及的政府物业,应按程序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3、规划指标
根据《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旧墟镇片区(GX04)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深龙府函〔2021〕7 号,见附件一),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具体如下: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16387.5㎡,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02082.9㎡,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06622.3㎡,其中3000㎡国有未出让的零星用地按照城市更新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并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
规划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62230㎡,其中住宅463000㎡(含安居型商品房68696㎡,公共租赁住房17174㎡),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336930㎡(含商业文化设施18320㎡,母婴室740㎡,社区菜市场500㎡),地下商业2947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32830㎡(含12班幼儿园2所,每所3200㎡、占地面积3600㎡,社区警务室50㎡,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40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0㎡,社区文化活动中心10000㎡,文化活动室15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100㎡,公交首末站3000㎡,垃圾转运站400㎡,公共厕所60㎡,再生资源回收站200㎡,环卫工人作息房40㎡, 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680㎡,邮政所100㎡,110千伏变电站3500㎡,公共充电站1100㎡)。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4500㎡,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龙岗区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期如需规划修改,上述建设量指标以最终规划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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