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蓉集中隔离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分别有怎样的隔离要求?成都市卫健委梳理市民关注的疫情防控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答疑,并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做好个人疫情防护。今日关注“来蓉隔离引导流程”。
集中隔离人员:集中隔离人员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个人健康监测,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个人防护。集中隔离期满并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由相关管理机构出具解除集中隔离通知书。解除集中隔离后,如果有后续管控措施,需按相关闭环转运措施执行。
居家隔离人员:市民主动向社区报备后,应听从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主动配合在居家隔离场所安装智能门磁等设备,接收《居家隔离告知书》和《居家隔离期间生活指引》。居家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不得外出。居家隔离期间最好单独居住,尽量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居家隔离人员应每天早、晚2次向对口医务人员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自觉配合定期核酸检测,隔离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时,第一时间向对口医务人员报告。在接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放的《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和对口医务人员的通知后,才能离开居家隔离场所、有序流动。共同居住者也要遵守居家隔离管理要求。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王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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