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黄中权,故意伤害罪责确凿无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36988元!”
2005年3月23日,一桩有些特殊的故意伤害案件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当听到判定结果的那一刻,被告席上的男子顿时眼中的泪水喷涌而出。
半年前,黄中权遭遇持刀抢劫。
在被抢走财物后,他奋起反抗。却没想到劫匪家属竟将他告上公堂,而经法院审理,他竟然面临着三年之久的牢狱之灾!
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这起案件,是否还有转机?
持刀抢劫,竟成受害者?
黄中权,1972年10月8日出生于湖南汨罗。
在早年退伍后,便回到家乡成为了一名出租车司机,截止到2004年,已经有了十几年的驾驶经验。
2004年8月1日,是个红色气息浓厚的日子,黄中权一整天心情都很好。
当天夜里的22点40分,他哼着歌来到远大路军凯宾馆附近时,见到宾馆旁有两个青年男子在朝他挥手。
他当即将出租车停在路边,摇下车窗询问:“去哪?”
两名乘客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地回答:“南湖市场。能去不?师傅!”
虽然感觉到两人有些奇怪,但黄中权没有多想,盘算了一下时间便答应了下来:“能去,上车吧!”
此时的黄中权万万没想到,这将是他厄运的开始。
一路上,两名乘客都十分安静。黄中权也没有聊天的习惯,便打开车载音乐。专心致志地开起了车。
当出租车行驶到建材超市旁边,正在等候红灯时。
黄中权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随后,一把闪着寒光的刀子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青年压低声音在他耳边说道:“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否则,我就杀了你!”
刀子锐利的刀锋就贴在黄中权的脖子上。他当即冷汗直冒,脊背贴紧靠椅丝毫不敢动弹,一边点头,一边将自己的手机和两百块现金掏了出来。
黄中权人到中年,早有家室。身上有的也不只是当天跑车挣得辛苦钱!
而两名青年见到只有两百块,当即不满了起来。
他们一边咒骂黄中权一边收起钱财。而就在扯开刀子的那一瞬间,黄中权背后的青年打开车门,想要逃跑!一想到辛辛苦苦挣的钱就要被人拿走,黄中权只觉得怒火直冲脑海,当即准备下车阻拦。
就在此时,另一名青年一把薅下出租车的钥匙,丢向车潮里!
黄中权心中暗叫一声不妙,倘若没了出租车,他以后又拿什么谋生?一想到这里,他便没时间顾及两名盗匪,眼睛在周围寻找着钥匙的踪迹。
就在这时,红灯变成绿灯。黄中权一下子手忙脚乱起来,他只能向后面的车辆表示歉意。
等他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钥匙时,两名歹徒早已不知所踪!
此时的黄中权心中憋着一股气。他辛苦了一整天,挣到的钱却被人抢走。还要花一笔巨款购买手机!这是常年省吃俭用的黄中权不能接受的。
他坐回驾驶位上后,决定一定抓到这两个劫匪,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黄中权开始驾车寻找。
十几分钟后,黄中权终于在家具厂的建材区旁边找到了两名歹徒。见两名歹徒正要跨上摩托车,黄中权顿时火冒三丈,凭借高超的驾驶技巧撞上了摩托车的前轮。
眼见黄中权追上来,两名歹徒顿时弃车逃走。
黄中权不甘示弱,继续追击。最终将一人围堵在栏杆前。
而这名歹徒见黄中权紧追不舍,勒令他不要再追。甚至从口袋中掏出刀具,威胁黄中权敢下车就杀了他。
黄中权见他如此不知廉耻,更加愤恨不已,再次出言向其索要自己的财物。哪知男子竟然拿着刀子嗤笑道:“到了我口袋里的东西就是我的,想要?那你就追过来拿吧!不过你敢下车,我就拿刀捅死你!”
说完,就要跑向楼梯。
楼梯后是一片空旷的场地,要是让歹徒跑了,那就天高任鸟飞!再也追不回自己的东西了!眼见着歹徒要逃离,黄中权血液冲上头顶,驾驶着出租车就朝着男子撞了过去。
只听嘭的一声巨响——车子飞上了阶梯,那名正在往楼梯上跑的男子也被出租车撞飞出去。
倒在地上,生死不知!
随着时间的流逝。
黄中权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他下了车,从男子身上搜出自己的手机,随后便拨打了报警电话,将自己遭遇劫掠的原委一五一十、丝毫没有隐瞒的告知警方。
但让黄中权没想到的是,最终受到处罚的并非是两名歹徒,而是夺回财产的他!
当日深夜,黄中权被抓获立案,次日被警方拘留,同时,警方向检察院发出了对黄中权的逮捕申请。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故意伤害”,面临牢狱之灾!
在接到报案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封锁,并将被黄中权撞伤的歹徒送往医院。
但遗憾的是,歹徒因失血性休克在送医的过程中不幸离世。正是因此,黄中权从被持刀抢劫的“受害者”彻底转变为驾车行凶的“施害者”!
经警方查实,死者姜某曾经与同伙多次抢劫出租车司机。但本次案件责任在黄中权,因此予以吊销其驾驶证的处罚,并将其暂时拘留在看守所中。
另一名参与抢劫的同伙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及缓刑三年,罚款3000元。
林某家属得知消息后以故意伤害罪将黄中权告上法庭。
在黄中权被拘留等待庭审期间,这起案件同样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关注。
更有网友反映:出租车司机在夜晚跑车时遭到抢劫并非是少数!只是作为整个社会的底层群众之一,出租车司机们的声音很少被听到。
许多出租车司机在网络上分享了自己被抢劫的经过。
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句话一点没错。
因为害怕歹徒找上家人,造成可怕的后果,许多司机在被抢劫后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连报警都不敢。
很少有人会像黄中权一样鼓起勇气反抗。因为司机们知道,自己根本无法用双手对抗持刀的歹徒。无法从持刀歹徒手中,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而正是因为司机们的不反抗,许多不法分子已将抢劫夜班司机当成了一种赚钱的手段。
还有网友提出:晚班司机不能携带刀具,更不能用车做工具,那他们除了自己的一身硬骨头,还能凭借什么来和劫匪的刀做争斗?
毫无疑问,大多数网友都认为黄中权是一名受害者。
但检察院方面却持反对态度:歹徒虽然以语言威胁黄中权,但其目的是制止黄中权追赶。黄中权身在车内,并不存在人身安全被威胁的状况。为了追回财物故意开车撞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004年9月9日,黄中权以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此判决一出,顿时引发了诸多网友的热议。
而黄中权的家庭,也因此遭到了影响。
黄中权的家庭上有四位老人,下有刚出生的孩子。原本全家老小全都靠着黄中权挣来的车费艰难度日,可家中顶梁柱突然被抓进监狱,整个家庭的花销一下子紧凑起来。
仅仅一个月的时间,黄中权的妻子就憔悴了不少。她曾经抱着不足两岁的孩子到看守所看望丈夫。见面后抹着眼泪说:中权,你可不能被抓进去啊!
可黄中权又能有什么办法呢?他对自己当时的莽撞后悔不已,可为时已晚……
好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2005年3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邱兴隆主动站出来为黄中权辩护,将精心准备的辩护词提交到芙蓉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案台上。
辩护词中,邱博士称:在此案中,两名歹徒持刀行凶。并威胁黄中权不许下车,时刻威胁着黄中权的生命。而作为一名普通公民,黄中权本人拥有自救权和扭送犯罪分子归案的权利,开车撞击对方是为反击。
可即便邱博士条理清晰、巧舌如簧,也依旧没能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2005年3月23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就“黄中权故意伤害罪”一案开庭审理。
一审中,法院判定黄中权罪名成立。但由于案发后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置,判处黄中权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罚款36988多元。
这个结果,让许多人都无法接受。
黄中权方面更是无法理解,只能再次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最终结果,引人深思!
对判定结果表示不满的不仅仅是黄中权的家人,还有死者的父母兄弟。
被告人:黄中权
姜某的父母表示:死者在生前花费的急救费用、殡葬费用前前后后加起来达到了12万元,要求黄中权赔偿全款。
而黄中权及其家人则认为,他们是无罪之身。
难道被伤害了,只能是由对方行动。不能反抗吗?
交警也已经吊销了黄中权的驾照。黄中权再也不能靠着拉客换取金钱养活家庭,这对于一个开了十几年车的出租车司机来说,已经是十分严厉的无妄之灾!
双方都不满意,法院内部只能重新针对这次案件展开了激烈的探讨。
2005年8月30日,经过五个多月的审理,法院方面给出了最终判决:维持原判!
同时,法庭方面也给出了维持原判的理由:
在非法分子逃往阶梯时,黄中权已经逃离了非法分子的视野中心区域,“被侵害状态”不成立。而在被侵害状态不成立的前提下,黄中权驱车撞击不法分子并非是正当防卫,而是故意伤害。
但因为非法分子造成重大恶劣事件在先,可酌情减缓刑罚。
而一审结果早已经将这一点考虑在内。
正常的故意伤害罪判决在至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方面只判了黄中权三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和三万元的罚款。
这个刑罚,已是法律允许的底线。因此,法院选择维持原判,并不再审理此案。
终判一出,此案终是尘埃落定!
在这次案件中,明显存在两个议题;
一,劫匪挥刀,就该撞吗?
二,反击属于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黄中权一案,何尝不是感性与理性的再一次碰撞?
从感性方面来说。黄中权虽驾车撞击歹徒导致歹徒死亡,但一切并非因他而起。倘若没有歹徒持刀抢劫在先,黄中权可能一辈子只是个老老实实的公民,不会踏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但按照理性来讲,他犯下杀人罪行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歹徒持刀抢劫只不过是诱因。而黄中权,确实是选择了开车撞向歹徒。
在法律的层面上,客观存在的事实明显要比情理更容易判定。因此,哪怕出发点是好的,黄中权也需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一定的法律责任。
有句话叫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最重要的特点,正是平等。为了实现这一点,所有的主观意识都需要被量化。
经法官审查,歹徒姜某确实对黄中权实施了抢劫行为,但他所抢劫的财务仅仅价值600元。
的确,姜某有罪,但罪不致死。经过教育和劳改,姜某也有从良的可能,黄中权没有经法律判决就擅自对姜某处以“极刑”,何尝不是对姜某的不公平呢?
2008年2月1日,黄中权刑满出狱。可惜的是,他已经不能再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了,一时的冲动同样为他留下了难以抹去的烙印。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年轻力盛的他在工地找到了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
截止到2022年,黄中权依旧奋斗在工作岗位上为了养活家人而努力奋斗。想必未来,他还有东升再起的机会。
你对这次案件,又是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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