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暖后,市区非机动车骑行频次和停放频次也明显增加,乱摆放、乱占道等不文明现象,既妨碍了通行,又影响了城市的环境秩序与文明形象。
为有序推进烟台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对烟台市民休闲公园周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等不文明现象予以进一步规范,营造有序、规范的公共广场环境秩序,近日,烟台市城市管理局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开展了广场管理秩序规范提升工作。依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和广场实际情况,在市民休闲公园东西主通道及南侧广场设置了5处6米长、2.4米宽的便民非机动车停放区,预计可同时容纳非机动车40余辆。
市城管局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就文明停放非机动车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一是定点停放。非机动车应当停放在统一规划设置、带有非机动车标识的划线区域内,不得随意停放,占用其它公共区域。二是规范停放。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停车区域内统一朝向,整齐有序摆放,避免出现头尾朝向不一致的现象;三是减少停放。出行时尽量选择步行、公交车或是公共自行车,减轻公共停车压力。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为营造良好市容环境、维护良好市容秩序出一份力,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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