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是泰州郊区人,父亲是地道的农民,母亲长得漂亮,但又打小就有精神疾病,如果不是母亲患病,她绝不可能嫁给老实巴交的父亲。
但,婚后也还不错,父亲老实,对母亲也好,王萍也继承了母亲的基因,长得漂亮。
她的心气很高,绝不想就在郊区的农村过一辈子,20岁的王萍离开了家,去了宝应县闯荡,刚开始先是在长城饭店打工,不久之后,在县城另一家酒店大楼做了大堂经理。
没人知道,她是怎么从员工到大堂经理的,但后来就是,做不到半个月,就被酒店又给降职成了普通的员工,王萍看不上那微薄的工资。
可赚钱要有本事,王萍什么也没有。
宝胜电缆厂
1997年10月,24岁的王萍慕名去了宝应县的豪客歌舞厅坐台,做了一名坐台小姐,做了小姐后,王萍赚了不少钱,但是那边抽成也高。
宝应要开新的娱乐城,王萍直接抓住机会就跳槽过去了,继续坐台,收入翻了好几番,但真正改变她命运却是她的两个买主——“宝应县县委副书记刘克明和副县长胡晓宏”
这家名为“苏中娱乐城”的新开娱乐城,表面上一个叫“戴霁”的老板开的,但实际上幕后的老板正是宝应的县委副书记刘克明。
刘克明这个人很有才华,1986年的时候在宝应县的宝胜电缆厂工作,因为业绩出色,1992年7月,他被提拔成了副县长,1993年5月又做了副县委书记,1996年在原来的副县长副县委书记长,又兼了县政法委书记。
权力通天,但早在1995年的时候,他就想做县长,但因作风问题,一直没被选上。
许多干部说,像刘克明这样胡作非为,出事是时间问题,但刘克明不在乎。
他在宝应县待了十多年,树根庞大,就是县长和县委书记也得让他三分,县里的人也在背后管刘克明叫“刘大胆”或“霸王书记”。
1997年11月,刘克明此前负责过电缆厂的经营工作,于是县里把苏中饭店的经营困难交给他去处理,但这个时候刘克明早已经腐蚀了。
他解决经营困难不是靠高招,而是搞娱乐城,他把豪客舞厅的承包人戴霁找来,让其接手苏中饭店,改成宝应县的苏中娱乐城。
戴霁也聪明着,直接给拒绝了,这里面风险太大了,但刘克明再三表示,政策可以放松,不检查或者少检查好,并且刘克明承诺他自己也出投资20万,一同入股经营。
副县委书记入了股,戴霁这才答应,并且在1997年12月3日,跟苏中饭店签了4年的承包协议,随后饭店改名“苏中娱乐城”。
签约后,刘克明掏出20万用来装修,随后运作县里面的银行,让银行给“苏中娱乐城”提供100万的贷款,用于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至于“小姐”,戴霁通过打手,殴打,看押,跟踪等方法控制了三十多名坐台女。
1998年1月1日,苏中娱乐城开业。
夜幕的掩映下,灯红酒绿,来往的人络绎不绝,大厅的小姐们抛起媚眼,花枝招展。
苏中娱乐城有一个秘密房间“312”,一般的顾客根本没有资格来光顾,它是戴霁专门用来“招待”领导和企业家,满足特殊需求的地方。
副县委书记刘克明,就是在312认识的王萍,都是轻车熟路,无须多言,离开房间后,刘克明给王萍留下了800块钱的红包。
在刘克明的庇护下,苏中娱乐城是法外之地,而戴霁的非法活动也越发的猖狂。
1998年1月4日,开业第四天,县里面的公安就组织全程治安检查,刘克明打电话给戴霁通风报信,随后又打电话给行动负责人,让其不要检查苏中娱乐城,阻止辖区管理。
但,刘克明也没办法一手遮天。苏中娱乐城开业不到三个月,3月份就被城郊派出所给打掉了,警方也拘留了戴霁等人。
刘克明为了不扩大影响,以”投资环境复杂“为由插手案件调查,要求案件“冷处理”。
苏中娱乐城被查了,但没有完全被查,开一会,关一会,只是没了过去那么的高调。刘克明也收敛了起来,他把苏中娱乐城312房间当成了自己的行宫。经过纪委调查——
1997年到1999年10月,刘克明跟13名坐台女发生过关系,而王萍是刘克明的“最爱”。
1998年夏天,王萍要开服装店。
刘克明马上就给1万支持。中秋节那天,刘克明刚跟家里人吃完午饭,就以工作繁忙为借口,晚上就不回来,随后,去县城里的宾馆开了一家豪华套间,把王萍叫了过来。
那天晚上,王萍还向刘克明推销不知从哪里的月饼,刘克明欣然答应,随后托人找到了县里的宝胜集团的负责人,点名去买王萍的3000盒月饼,总价11.4万。王萍抽成4万。
刘克明把王萍当成自己的挚爱,但没想到王萍的“野心”不仅于此,她在苏中娱乐城的生存哲学,让她知道了自己的筹码,也知道了自己的局限性,王萍不想只做一个坐台女。
1998年7月,在一个酒桌上,胡晓宏有了兴致,后来经过一个公司的经理的介绍,把王萍叫了过来,因为身份特殊,经理临走前还说:“这是南京来的张老板,你陪他坐坐”。
一个星期后,胡晓宏又亲自托人把王萍找来。第二次,王萍就发现,这个张老板不是做生意人,而是县里面的副县长,事后,王萍当着面戳穿了他的真实身份,胡晓宏否认。
虽然有色心,但胡晓宏吃过亏。1995年,还在做厂长的胡晓宏,受贿也只是小打小闹,直到有个广告商通过“坐台女”直接套牢了她。
虽然害怕,但是也没抵住诱惑,从此以后,胡晓宏经常在歌舞厅里寻找刺激。看到有人揭穿了他的身份,胡晓宏急到了嗓子眼里,他没有刘克明那么胆大,但王萍改变了他。
王萍在揭穿胡晓宏的真实身份后,她小鸟依人的转头扑在了胡晓宏怀里诉苦,说自己不是盐城人,名字也不叫王萍,叫吴梅,家里有一个踏三轮车的老父亲和常年生病的母亲妹妹,家庭窘迫,迫不得儿才出来做了坐台小姐...
胡晓宏一听心软了,每个嫖客都想劝人从良,于是胡晓宏提出了愿意帮助王萍“改邪归正”走向正道的话,王萍点头。随后,王萍提出想做生意,胡晓宏答应了。
他托人在县里面找一间门面,并且资助2万,让王萍开了服装店,刘克明也给了1万。
2000年3月,服装生意不好做,王萍又去开西餐店,胡晓宏赞同,先帮着租店铺,又是滥用职权搞担保,让银行贷了12万现金给胡晓宏。
自打傍上了这位大权在握的副县长,两人关系火速升级,胡晓宏就是出差也带上她,对她的要求,胡晓宏也是有求必应,买房也帮忙。
王萍说要买房,但是没钱,胡晓宏又直接掏出3万块钱给王萍,做了房子的定金,因为都知道要买房的人是副县长的情人。
于是,房产公司又在收下3万后,就给办理了购房发票和房屋产权证,拿着这些证明王萍又去办理了6万的贷款,补齐了房钱。
那个时候,国家金融系统不完善,经常有欠银行钱不还的人,所以这6万块钱相当于银行的一笔烂账,王萍一分钱没花,买了套房。
在买了房后,王萍又跟对刘克明一样,经常向胡晓宏推销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茶叶,家电,月饼等等,胡晓宏也跟刘克明一样,也托人拖公司,去买王萍推销的产品。
虽是坐台女出身,但在宝应县,也没人敢惹这位副县长的二奶,直到2000年9月——
一封举报信寄到了市纪委和省纪委的案头上,直指宝应县苏中娱乐城的淫窝问题。
这起案件备受重视。随后,省公安厅成立了专案组,进行了调查,专案组也驻派宝应县城。
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取证发现,苏中娱乐城的幕后股东正是宝应县委副书记刘克明。
刘克明不仅仅是股东,还专门设置了豪华包厢,供自己长期满足特殊需求,此外刘克明还千万百计的从权力中谋私获取非法利益金额多达300多万,还在北京买了3套房...
随着,刘克明的落网,警方也欲追拿刘克明案件的关键人物——王萍。为了取证定罪,曾经多次与其发生关系的王萍是关键。但没想到的是,王萍在胡晓宏的帮助下,多次“英雄救美”接送王萍,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搜捕。
刘克明被查后,胡晓宏找机会就跟王萍“你情我浓”,2000年10月1日,王萍偷偷回到了宝应联系了胡晓宏,那天,妻子出去旅游了。
胡晓宏又把王萍叫到了自己家里,说自己家里安全,两人连续同居了3个晚上。
但,他没想到的是,刘克明的落网,整个宝应县的贪腐问题被连根拔起,火也很快烧到了他这个副县长的头上,他早被盯上了,但因为还在取证阶段,迟迟没有逮捕。
10月3日凌晨,办案人员得知,王萍早已潜回宝应,正在副县长胡晓宏的家,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以及影响工作,待熟睡时动手。
但没想到,那会王萍还没有睡着,听到了楼下有汽车的声音,看了眼窗外知道是冲自己起来的,早已经装成了楼下倒垃圾的居民,逃之夭夭,王萍跑了,胡晓宏怕连累自己。
他处理了王萍留下的痕迹,关掉了灯,关掉了手机,假装睡觉。等办案人员来敲门。
他不开门,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也怕胡晓宏畏罪自杀,警方商议后决定“强攻”。
凌晨5点,天刚刚蒙蒙亮,一辆消防车开去宝应县安宜镇四通园一幢大楼前,消防人员和警察驾上云梯从阳台入室,直指三楼。
警察是来找王萍的,尽管对胡晓宏有了秘密调查取证阶段,此时,并无对他的调查令。
但是,胡晓宏知道,快了。
时隔不久,迫于专案组严密追捕的威势,王萍回到了宝应投案自首,交代了一切。
胡晓宏案也因王萍的自首,有了关键切入点。不久胡晓宏被正式批捕,介入调查。
宝应县的贪腐腐败与黑恶势力被连根拔起:查处各类违法违纪人员69名,17名干部。
2001年8月30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胡晓宏——有期徒刑15年。
因涉嫌受贿,利用职权谋私,挪用公款,协助卖淫组织的刘克明被判有期徒刑20年。
颇具戏剧性的是,胡晓宏落网后。
因在监狱表现良好,减刑,提前出狱,但他的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也走到了头。
2011年11月25日,妻子王玲虹与胡晓宏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在宝应县四通园2号楼305室的房子给了妻子王玲虹一个人。
2015年11月6日,妻子把房子以66万的价格出售,随后把66万卖房的钱给了儿子胡苏买了新房。儿子胡苏在父亲胡晓宏出事一年后。
2002年7月4日,儿子根一女孩结婚,但随着一起案件,这段婚姻也很快走到了头。
2017年,胡晓宏的儿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随后于12月1日作出(2017)苏1023刑更17号刑事裁定书,宣告缓刑部分予以撤销。
胡苏去监狱待了2年6个月,2020年9月16日,胡苏出狱。2年,发生了太多变化。2021年3月5日,妻子向法院提出了起诉离婚。
婚姻的恶化。母亲一纸告状把儿子告上了法庭,说自己把66万给了儿子买房,自己却住了3年多养老院,要钱儿子也不给。
这起案件吵了很久,最后法院判定,虽然母亲出了钱是事实,儿子也说母亲出的钱是借款,但妻子却认为不是借款,也没有其他证据能充分证明该出资款为借款,法院根据法律确定: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故基于原、被告之间的特殊关系、款项的用途以及柏丽丽提起离婚诉讼后王玲虹才提起本案诉讼。
综合考虑上述区别于一般民间借贷案件的特殊情况,本院认为就原告王玲虹关于涉案款项为借款之主张,应赋予王玲虹相较于一般民间借贷中之债权人更高证明责任。
——房子是赠与,而不是借款。
闹剧告一段落,可戏剧人生还在飞。
参考文献:
“走一路,嫖一片” 江苏一“县太爷”被三陪女击倒
江苏宝应原县委副书记参与卖淫嫖娼被“双开”
三陪女击倒“县太爷”——宝应县原副县长胡晓宏嫖娼受贿案始末
贪污受贿组织卖淫--江苏一“霸王书记”毁灭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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