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葫芦岛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和与培训有关的所有聚集性活动。
严禁线下培训。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和与培训有关的所有聚集性活动,坚决杜绝违规“黑机构”和隐形变异培训行为。
加大处罚力度。凡查实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期间擅自开课的吊销办学许可;凡查实在职教师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有偿补课,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取消教师资格。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无照机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广泛开展宣传。要通过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倡议书等形式,让学生及家长及时了解疫情期间校外培训政策,向学生及家长加强宣传防范新冠肺炎的注意事项,引导学生做好防疫抗疫及学习生活,疫情期间不参加任何线下培训活动。要督促引导各培训机构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服从大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举措,各类线下培训活动务必做到令行禁止,全力配合疫情防控。
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责任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杜绝擅自开展线下培训行为。要向社会公布本地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葫芦岛市教育局 6662866
兴城市教育局 5332058
绥中县教育局 6128383
建昌县教育局 7993057
连山区教育局 3329097
龙港区教育局 3055826
南票区教育局 4923327
杨家杖子开发区教育办4421995
编辑 | 贝莱
主编 | 贝莱
有啥事您说话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