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和重点时段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直各部门: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和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邯政办传〔2022〕2号文件要求,按照永年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会安排部署,我区实行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在2021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部分地方仍存在零星燃放的情况。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和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是本辖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责任主体,要把做好当前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管控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和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折不扣将各项禁燃禁放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负责做好对本单位及干部职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宣传、教育、监督。
二、加强巡查执法。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春节期间和重点时段禁燃禁放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沟通协调。一是要查堵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加大对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住流入渠道。二是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超市、百货门市等进行检查,堵死销售渠道。三是要加大烟花爆竹燃放查处力度,“不漏死角、不留盲区”地开展全面巡查,充分发挥公安指挥系统与环保露天焚烧监控系统的作用,一旦发现违规燃放情况要实时推送,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电视台、各通信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深入人心,在用好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基础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掌握禁放政策,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四、严格追究责任。各乡镇及公安、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等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进,真正把责任和工作落实到基层一线。其他各单位落实好本单位及职工禁燃禁放工作。政府督查室要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要依照相关要求,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稿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编:张楠楠
初审:孙树英
审核:赵江辉
监制:郭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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