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中都设有下议院,称呼却大相径庭。比如英国就叫“下议院”,法国则称之为“法国国民议会”,荷兰的称呼是“第二院”,在美国就变成“众议院”了。虽然各国的叫法不一样,但是下议院的职能基本上是一样的,一般都享有立法、监督政府、监督财政等权利,可以说下议院真的是大权在握,是国家机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下议院其实并不是生来就有如此多的权利,从它的诞生之日起,就充满了许多艰辛和曲折。
欧洲下议院最早产生于古罗马共和国。
公元前510年,罗马人结束了罗马王政时代,拥有了执政官和元老院,粗具共和的雏形。掌握国家实权的元老院都是由贵族组成,而执政官则由百人队会议从贵族中选举产生,行使最高行政权力。从这里可以看出,占罗马人口大多数的平民虽然也能参政,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什么话语权。
那个时期的罗马实际上还是一个很小的国家,人口不多,也没有职业军队。他们采取的是亦兵亦民的政策,即成年男子平时为民,战时成兵,每个男人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军事训练成为合格的战士。那段时间正好也是战事很多,大多数平民经常需要经常应召参加战斗。而缺乏话语权且自身权利得不到保证使得罗马的平民参战欲望大为降低,越来越多的平民拒绝为贵族的利益而战。
公元前494年,罗马同邻近的部落发生摩擦,最后演变成战争。在即将发生战争之际,平民却纷纷带着武器离开罗马,把战争的责任甩给了实际掌握国家权力的贵族。这场运动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平民运动”。
经过这场运动,罗马的贵族发现他们很难离开平民的支持,他们害怕平民躺平,所以被迫分权给平民。贵族们不得不同意平民可以选举保民官以保障平民的权益不受到贵族的侵害,同时平民也获得了召开平民大会的权利。这个平民大会就是现代“下议院”的前身。
公元前471年,平民大会获得“特里布斯会议”的称号。名称虽然很响亮,但是当时它的权力却很小,由它产生的决议也只能对平民有效。不过特里布斯会议的产生,却给古罗马带来了一系列深刻的影响:
1. 公元前454年,罗马成立了一个由贵族和平民构成的十人立法委员会,标志着平民也获得了立法的资格;
2. 公元前451年,十人立法委员会公布了著名的“十二铜表法”,废除了平民和贵族不能通婚的限制,平民的地位得以进一步提升。十二铜表法的颁布,也标志着罗马法的诞生。
3. 公元前367年,又立法通过每年必须有一位执政官由平民担任,从此平民也可以染指最高行政权力了。
4. 公元前326年,取消了债务奴隶制。
经过这些涉及国本的根本性改革,古罗马共和国逐渐由一个小国家发展壮大成一个横跨亚欧非的超级大国,可以说这个伟大成就和他们的下议院成立、国家由王政变成共和体制是密不可分的。
但是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下议院却是在十三世纪左右在欧洲产生,我们就以英国为例子简单探讨一下它的形成过程。
在中世纪,国会是由向君主咨询的参议会发展而来的。这种皇家参议会的成员主要由神职人员、贵族以及各郡代表组成,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批准由君主提议的税收方法。但是他们在投票之前,也需要平衡群众的不满。于是在1295年,这种“原型国会”开始接纳来自自治市镇的代表,而各郡选送两名郡选议员以及各自治市镇选送两名市镇选议员也因此成为惯例。
在国王爱德华三世时期,这种“原型国会”被拆分成两部分,由郡选议员和市镇选议员组成了下议院,而神职人员和贵族则组成上议院。此后经过不断地发展和演变,下议院逐渐拥有了立法、监督政府以及监督财政等权利,成为现代下议院的样子。
英国虽然有国王,但是却没有实权。首相是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可以授权组建内阁,但是首相的权利也要受到议会的制衡。一般情况下,根据责任内阁制的原则,内阁必须得到议会多数的信任和支持,如果议会否决政府提出的重要议案、财政法案或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内阁应该辞职或者提请英国国王解散下议院,提前举行大选。由于这种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使得国家出现专权、独裁的可能性大为降低,从而能够保证国家机器地正常运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