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涂 IPQC 检验指导书 编号: XH-QF-05 制作部门 品质部版本: A1 执行部门 品质部
页码: 1/2 实施日期 2021.05.14
1.0 目的:明确巡检QC作业内容及质量标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一工序。
2.0 范围:本指引适用于喷涂IPQC对产品的品质控制。
3.0 检验项目:4.0 作业方法:
4.1 生产部门在调机过程中不作首检(调机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小时),正常时由生产人员送产品及“首检确认通知单”至IPQC确认,IPQC在10分钟内回复首检结果(包括测试内容),首检时确认有:新上机、首产、换油。
4.2 测试要求:4.2.1 正常生产品每班3次作相关试验,A.附着力 B.耐摩擦 C.硬度测试,参照相关“试验报告”文件。
4.2.2 首检确认时需作相关测试报告。
特性 范围公差特性分类
评价/测量方法
样本控制记录
责任者
异常处理抽
检频率
检验项目 质量控制标准卡 # IPQC
调油(颜色外观/油墨粘度) 质量控制标准卡 调油员
产品颜色 质量控制标准卡 IPQC
产品外观(布毛/颗粒/喷涂不均
/透光等光泽)
质量控制标准卡标准样品 IPQC
摩擦寿命 质量控制标准卡 IPQC
产品附着力(脱落/烘干状况 无脱落 # IPQC
表面硬度测试表面无擦花/损伤
IPQC
加硫/烘干参数 标准样品 IPQC
惠州兄 辉 电 子 塑 胶 有 限 公 司喷涂 IPQC 作业指导书 编号: XH-QF-05 制作部门
版本: A1 执行部门
页码: 2/2 实施日期
4.3.3 部分设备使用期限:每日查核喷油部光固灯使用寿命是否≤850H,净制度更换和保养
4.4 烘干线加硫机参数控制:每班3次测量,加硫机需测量上.中.下3个点并记录是否在规格内,异常时书面投诉生产直到改善OK。
4.5 各型号产品底漆不良率≤3%,面漆不良率≤5%。(带颜色产品不良率依实际手喷线≤8%)超出该标准以品质联络单反馈生产组长,半小时内反馈生产主
4.6 流程单控制:
4.6.1 对确认已合格品,IPQC控制流程单上所有前道工序需填写内容,反之4.6.2 不合格产品流程单,通知现场组长挑出报废或返工,合格后才能流入4.6.3 现场IPQC不能处理事项均向上级反馈,直到结果OK。
4.7 检验方法:4.7.1 视距:人眼与被测物的距离为30-50M,视力要求1.0以上,无色盲。
4.7.2 时间:每PCS检查时间不超过12S。
4.7.3 位置:检视面与桌面成45°、上、下、左、右转动15°。
编制部门:兄辉电子品质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