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税务总局公开表示,近期,税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
目前,案件正在检查之中,对于查实的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目前,网络直播火热,网络主播人数剧增,网络主播收入动辄百万、千万甚至过亿,避税动机加大,而他们收入来源多、信息不透明等也加剧了查税难度。同时,部分网络主播通过成立工作室、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所得来减少税负成为极为普遍的做法。
上述案件为税务总局首次公开曝光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例,同时也预示着税务总局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的决心,其中网络主播就是严管对象之一。
税务总局表示,各地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持续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个人的税收监管,严厉打击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净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王英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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