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围绕精准引才、系统育才、科学用才、用心留才,从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流动、激励和生态环境6个方面,提出16条硬措施,以人才驱动推动创新发展,加快推动科技强省建设。
在人才引进方面,重点提出“精准引进高端创新人才”“扩大人才对外交流合作”“建立顶尖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引进通道”“实行引才激励约谈制度”等新措施,明确对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产生重大驱动效应的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不设上限”等硬措施。
在人才培育方面,重点提出“开展基础研究人才专项支持行动”“打造战略科学家发展平台”“加强创新性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大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5条措施,明确提出近5年引进培养50名战略科学家、500名创业领军人才的阶段性目标,创新实施“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技术经纪人专项培养计划”等人才专项,首次提出设立不低于15%和80%的遴选指标加强对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的重点支持,着力补齐创新创业人才结构失衡短板,整体推进不同层级、不同梯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在人才评价方面,重点围绕“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突破性提出“实行人才引进推荐认定制”“完善符合科研人员岗位特点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开展重点企业科研人员职称自主评定试点”等改革举措。
在人才流动方面,重点针对科技人才在区域、行业和产业分布不平衡的结构性矛盾,突破性提出通过“建立‘人才驿站’”“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设置专业技术特设岗位”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科技人才流动渠道,鼓励引导科技人才向产业一线集聚。
在人才激励方面,重点提出“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力度”“改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加大对科技人才的税收优惠力度”3条措施,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进一步细化对不同阶段科技成果的处置办法,突破性提出通过“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实施科研经费审计师制度”“聘用科研助理”等改革措施进一步为人才放权松绑。同时,借鉴外省做法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对在湖北自贸区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超过15%部分予以政府补贴,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回应广大科研人员的期盼,推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释放。
在人才生态环境方面,一方面,聚焦人才反映比较集中的子女上学难、住房保障难、看病就医难、创新创业难等问题,突破性提出“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联席会议机制”“可利用用人单位自身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等务实举措,解决人才的现实困难,缓解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以“开展‘湖北省杰出人才奖’评选”“建立基金管理使用容错免责机制”等方式,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优化我省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打造“近悦远来”的创新创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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