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腾冲马站派出所查处一起结伙斗殴案,8名违法人员均被行政拘留处罚。
7月12日晚,马站派出所接到报警,在马站街一烧烤店两伙人打架。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控制涉案双方人员,劝散在场围观群众。
经深入调查得知:当晚外省籍工人胡某某、谢某某等人到马站街喝酒吃宵夜,本地居民董茂某、董某某等人也在一家烧烤店消费。董茂某等人吃完离席,在途经胡某某旁边时,胡某某不经意间看了董茂某一眼,酒意正兴的董茂某便口出狂言向胡某某挑衅,二人互不相让直至前脚相加。
双方的谢某某、董某某等人纷纷来拉劝,但是在酒精的刺激下,“火候”都没有拿捏好,随后又演变成两伙人混战互殴,导致双方人员都不同程度受伤。在斗殴结束并报警后,董某某一方搬来的“救兵”杨某某,又无故对谢某某进行了殴打。
最终,双方都必须为各自的冲动和不理智“买单”,8人因结伙斗殴都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没有哪一方是赢家。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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