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来源:“笑看寰宇”公众号(ID:gh_3d9ac79731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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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李庄微博发文称,某高级人民法院G副院长:一个本应无罪的人二审求您主持公平和正义,可您安排女友收受人家100万后,仅将一审的15年减为12年半,如此代价和结果,良心何安?您不能既不讲法律也不懂规矩吧!望看到此微博后尽快自首,别忘了,先把款退了再去。微博还附有银行对账单。
不可思议的,李庄微博喊话居然获得一些律师好评如潮。
有一篇文章《张新年律师:不把他送进监狱,不让他的罪恶付出代价,我从此不会再接一个案子......》说“看到李庄的隔空喊话,让我胆战心惊,也让我深感欣慰,这个时候,还有如此胆量的人,真的不多了。”,称“他们的行为,让我感受到了很久没有感受到过律师的热血”。
这些律师非蠢即坏也就罢了,关键是迷惑了许多不明真相者,也为李庄叫好,说“为这样的律师点赞赞赞赞,如果律师都这样,我们的法制进程会加快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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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李庄微博喊话迷惑了这么多人,我就好好说道。在点评这次微博之前,先回顾一下原来一些大律师是的辩护套路。
众所周知,2009年李庄案爆发后,,包括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在内的中国大大小小的新闻媒体大篇幅报道李庄一案。
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就是李庄的律师费是150万元,李庄案也成为对律师高额代理费的不同观点交锋的典型案例。
还引发北京整风,2010年5月14日,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司法局规定北京律师刑辩收费3万封顶。
2009年物价还没有像脱缰的野马那么狂飙,商品房价每平方米,魔都上海刚刚过万,帝都北京一万三,深圳最贵,也只有一万四。而到了2021年,三市市中心每平方米都过了15万元。
可见,十多年前这个150万元代理费有多高!
既然收取这么高的律师费,那么,李庄当年的江湖地位如何呢?
看看同一案子第二被告辩护律师的说法:
也就是说,第二被告辩护律师以前没有听说过第一被告辩护律师李庄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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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就来了。
既然李庄案爆发以前,李庄寂寂无名,连北京城的律师都不知道有这号人。
那么,李庄凭什么成为第一被告辩护律师,而且收取高得骇人的律师费?
其实,第二被告辩护律师已经说得很清楚,康达律师事务所很有名气。
康达律师事务所背景自然不用说。
李庄案爆发,有媒体就报道有的律师办案多么牛,说律师大剌剌坐到省委书记办公室,要求省委书记打电话搞定。
须知,对于绝大部分律师来说,进入武警站岗的省委大院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武警把守更严的常委楼,想都别想。
至于两腿伸到省委书记办公桌上,要省委书记马上打电话,很多律师梦都不敢怎么做。
当然,媒体报道没有说具体哪个律师,甚至没有点明具体律所的名字,也没有说明要求哪些省委书记打电话。
我们姑妄听之,不要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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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第二被告辩护律师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第一被告辩护律师李庄是怎么办案的呢?
廊坊市广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起诉王向宁,那就看看李庄作为王向宁的辩护律师怎么辩护的吧?
看到没?对一个县区小检察官,开口就是省政法委领导同意他们的意见,让检察官不要白费力气,牛逼不牛逼?
许多县区基层检察官一辈子都没有见过省领导,胆子小一点说不定就害怕了。
李庄又加了一句,只有检察官当庭向他道歉,他可以为她说情。
换一句话说,检察官不当庭向他道歉,他就不为检察官说情。
我想有几个律师敢这样对待公诉检察官?
所以,第二被告辩护律师根本没有听说过李庄这个人,不影响李庄成为第一被告辩护律师,更不影响收取如此之高的律师费。
只是,重庆与众不同,别说打电话,面都不可能见。
否则,哪还有什么李庄案?
而且,在没有受到刑讯逼供的情况下,李庄就表示认罪。
媒体报道称《李庄案庭上多次称“认罪”并表示不会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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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现在反腐高压态势下,所有律师都得收敛,再也没有胆量动不动要省委书记打电话。
法庭上辩护,再也见不到开口就是省领导,闭口就是中央领导,这些害死检察官和法官的雷人雷语了。
不能比通天,只好堆钞票。
就这样,一些大律师肆无忌惮围猎法官。
现在,可以回到李庄微博喊话的话题。
首先,微博喊话所说肯定不是李庄本人代理的案子。
因为李庄案,李庄没有了律师证。
当然,这并不影响李庄发挥司法影响力。
用另一位被吊销律师证的杨金柱律师后的话来说,不做律师还赚钱多一些。
“著名前律师”李庄和杨金柱律师一样,都有一位从事律师业务的儿子。
杨金柱因为李庄“诈捐”50万元,在新浪博客上发表“绝交”声明。想了解的可以自行搜索《关于杨金柱律师和前律师李庄绝交的申明》。
无利不起早,李庄这次微博喊话的案子很可能与李庄有很大关系,否则不会微博喊话。
至于这个案子辩护律师到底是谁,各人可以猜猜猜,可以心里有数,但是没有确凿证据的话,就不要说说说。
当然,也不排除毫无关系,李庄与案件当事人特别辩护律师根本不认识,李庄真的是古道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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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事论事,点评李庄微博喊话内容。
李庄微博说,“一个本应无罪的人二审求您主持公平和正义”。
如果真的“本应无罪”,应该在法庭上陈述,有具体冤情向主审法官讲明,绝不是在审理前私下找法院领导勾兑。
按照规定,领导是不能过问干预办案的,而且因为领导不看案卷,不了解案情,所以微博用了个“求”字。
可见,当事人、关系人,也知道走的是非正常渠道。
既然正常渠道不敢发声,特别是不敢面对主审法官,而是拿出一百万走非正常渠道,所谓“本应无罪”令人可疑,恐怕是罪证如山。
一百万一甩出来,就可以直接甩到省高院副院长面前,虽然没有当年在省委书记办公室翘二郎腿,要省委书记当即打电话那么威武,依然牛逼不减。
无愧于大律师,甩手就是一百万,甩向的就是省高院副院长。
须知,不是什么律师都有资格行贿法官,特别是大法官,详见《法庭变市场,司法权威何在?》(点击即可阅读)、《64名律师行贿3法官,要追责还是同情,两派律师干起来了!》(点击即可阅读)。
普通律师见一个书记员都难,想见院长,比登天还难。
能够直接联系省高院副院长,多少律师羡慕不已。
案件的结果是,“仅将一审的15年减为12年半”。
没有达到一百万换取15年有期徒刑的如期目标,认为“如此代价和结果”,得不偿失!
于是乎,就出来李庄的隔空喊话,要求“先把款退了”,否则的话,“望看到此微博后尽快自首”,说白了就是满满的威胁。
真正立功赎罪举报,是实名向上一级纪监委和检察院。
网络上公开喊话,无非就是把钱要回来。
李庄微博说“您不能既不讲法律也不懂规矩吧!”,其实,恰恰是行贿的大律师破坏了游戏规则,是既不讲法律也不懂规矩。
世界上所有的投资都有风险,行贿怎么能没有风险呢?怎么可能百分之百达到满意效果呢?
省高院副院长冒着干预办案的风险,被隔空喊话了一番,最后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还被指责不讲法律不讲规矩。
省高院副院长自然是活该,但是这个案件的大律师,要多卑鄙无耻,就有多卑鄙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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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有李庄微博喊话,还在于现在的司法环境一派大好。
《64名律师行贿3法官,要追责还是同情,两派律师干起来了!》(点击即可阅读)说,围绕行贿律师的罪与罚,以吴法天为首的追打派和以周泽为首的同情派展开了网上激战。
结果是同情派大获全胜,追打派一败涂地。
很多喊打的文章一发就删,主将吴法天更被禁言一个月。
等到吴法天可以讲话了,已换了人间。
出自最高院的黄应生律师提出有关法官受贿、律师行贿的判决书不上网的建议得到了落实。
再搜索有关判决书,是一片空白。
黄应生律师提出“律师行贿法官,是推动法官公正办案;法官收律师钱,也是确保公正审判”,也得到了官方的默认,民间的认同。
也难怪《中国新闻周刊》文章,标题就是《济南中院三法官受贿案:律师送钱“不是行贿”?》。
律师给法官送钱不但没有法律风险,反而赢得了公平正义的美誉。
现在不多给几个法官送钱,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律师。
一次给一个法官不甩手一百万,更加没脸说自己是大律师。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要是真的依法办事,律师行贿法官即入刑,行贿一百万元即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还有李庄微博喊话吗?
当然,李庄微博喊话后,更加没有那么多律师好评如潮。
再坏的律师都不会说:“他们的行为,让我感受到了很久没有感受到过律师的热血”。
再蠢的猪也不会赞美:“为这样的律师点赞赞赞赞,如果律师都这样,我们的法制进程会加快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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