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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淄博地名史话》
“博山”问世一波三折
王济世
今天的博山区即过去的博山县或博山市,在淄博市的区县中是建县较晚的,从清康熙三十九年开始申报,到雍正十二年朝廷令准,其置县过程一波三折,耐人回味。
石城碑铭初倡议
博山建县之前称颜神,因“孝妇颜文姜居岭下,殁而有神”,著称于世。唐代之后为淄川县颜神店;元代在颜神店设行淄川县,至元二年(1265)划归益都县,改为颜神镇,在镇设巡检司;明洪武元年(1368)隶属山东青州府益都县。明弘治八年建行台。正德五年设兵备金事,十二年设正六品捕盗通判;嘉靖三十八年(1559)建石城:清初因明制,镇内又添设粮捕盗通判一员。
旧颜神镇虽在当时属县辖乡镇,其管辖范围仅是:镇城附郭八社,隶镇征调益都县孝妇乡十三社与怀德乡八社,共三十四社。但明清时在镇设巡检、通判等,均系高于七品知县的官员,兼辖新泰、淄川、长山、莱芜等县防御,足以说明其为地方要害的至要地位。
同时,由于颜神镇自唐代开采煤炭,宋代窑业兴盛,元代以来己成为我国北方最大的玻璃生产销售中心,城镇经济发达,明代七子之首的李攀龙称之为“淄、莱、新、益之间一都会”。该镇一年上缴赋税“视下邑不啻倍之”,竟然是当时下等县城的一倍以上。可见颜神镇在鲁中的经济地位和对周边地区的影响之大,早已超出了小镇的范畴。
在明嘉靖年间筹建石城过程中,就有乡贤父老及有识之士配酿置县之事。主持建城时任青州兵备道副使的王世贞就在亲拟的《建城碑铭》中呼吁“诸父老业已受赋二百里外,不胜其烦附庸。即百雉之崇易易,若是规而县之,则可县之”。同时,李攀龙曾在《青州府志·序》中抱怨“颜神可城,而不可规为县。”两位大家,显然是在广泛听取了颜神镇有识之士与各方意见反映之后而着笔,这为以后的置县之事提出乃至赵执信的《分境议》奠定了理论基础。
申报置县费周折
颜神镇由镇改县的置县动议正式提出却是在170多年后的康熙三十九年,由通判靳治梁筹划,报告采司审议。但由于颜神镇建县,不仅要划出原来益都县辖的孝妇乡和怀德乡及附镇郭之三十四社村庄,还需割取北邻济南府淄川县及西南邻泰安府莱芜县的部分村庄,这必须有州府官员的有力支持和协调疏通工作,其难度在当时官场运作中可想而知,因而导致置县过程反复多次,屡遭碰壁。
靳治梁的这首次动议、省府藩司未做深入调查研究,草率误解为颜神百姓嫌粮讼益都远涉困难而欲将颜镇改隶淄川,士民闻之群起反对,又呈知府再议而中止。十多年后,到了雍正二年,巡抚陈世官又欲改县,征求济南、青州二府欲割淄川、莱芜之地意见,二县皆不同意,此议又否。
四年,陈亲赴颜镇查勘,并访乡贤赵执信,深知乡民粮讼不便,众议改县早成共识。但鉴于以往唐赛儿之乱等情,尚欲改直隶州,以淄川、长山来属,即着通判征求乡绅反映后再报。但陈不久离任,此议又搁置。
七年,山东总督田文镜指示青州知府李根云,赴镇勘察改隶与改县事宜。李遍阅地界山川,认为必当改县,欲割淄川焦庄以西、七里店以东来属。李并与赵执信达成共识,上报总督府,田不准。九年,淄川盐商觊觎颜神镇域“盐引”市场利益,乘总督改隶与改县举棋未定之机四处活动,鼓噪割分颜神附镇八社属淄,设济青厅,统辖二府所属,已上报田处。
巡抚岳浚怀疑此议不妥,乃示分巡道刘柏再赴颜神镇考察民之诉求,得到镇民众口一辞反映“在益之苦犹为习惯,改淄之苦弥觉难堪。民等草野无知,仰闻各省添改府州县不一,若将三十四社题请改为一县,仍属青州,殊觉甚便”。于是,刘柏据实报告督抚,但久未决策。淄川盐商的搅浑水,致使此议再度搁浅。
直到雍正十一年夏六月,转任总督王士俊巡行海岱,得知颜神镇民坚欲改县而不得答复,特命青州知府罗仪率益都知县李宽极,再赴颜神镇走访乡贤士绅。
赵执信亲拟《分境议》一文,该文建议“割淄川、莱芜附近地,自十里至二十里外不等,以益三十四社,庶几可立一县,则大悦”。之后,分巡道董自超率府县官员,按山川界址绘图上报,据以疏请。报告中概述“益都县系青州府附郭首邑,素称繁剧。现在历年积欠钱粮甚多,所辖四境几及五百里之遥,而县属颜神镇并附镇村庄,相离县治自一百八九十里及二百余里不等。在民有奔走完粮之苦,在官有鞭长不及之處。臣亲历海邦,相度形势,诚于此处设立县治,划分管理为便。”这样一来,赵执信《分境议》陈述之设县理由和方案,变成总督的上疏奏折报告。雍正十二年(1734),清廷下令“以益都之孝妇、怀德二乡,北割淄川之十七村,西割莱芜七村,新置博山县。置县后共分四路:正东路领社八,共五十九庄;正南路领社八,共二十六庄;西北路领社十,共六十三庄;东北路领社十一,共六十四庄。”
博山城墙一角
博山问世著新篇
博山自建县以来,到清末均属青州府辖。当初,赵执信的《分境议》和总督上疏中建议县名是原山县,但部议准行令中确定为博山县。其中原由主要有二:其一:博山全境山峦起伏,环邑四周,几无平坦之地。博山之名具有多山之意。清乾隆十八年《博山县志》载:“邑固山川之秀区也”“南峙鲁山之雄,西耸原山之秀,叠嶂栖云,回峦束涧;自成岩邑,何异巨防。”其二:县东南有“博山”又名辰山,距县东南四十里,故以山名县。清乾隆四十年《博山志稿》载:“辰已山,县东南四十里,亦名博山。下有南博山庄、北博山庄。邑得名于此。”
“博山”以地名,最早出现于明嘉靖《青州府志》:“其中有孝妇乡(在城西南)领社二十二:孝感、颜神……博山……”此处“博山”,仅是乡下辖的村社名而已。明嘉靖三年(1524)立于下庄村云行山玉皇庙《重修玉帝宝殿记碑》中,首句言明“大明国山东青州府益都县孝妇博山社夏庄店信士任子政等”也出现了“博山”记载,同前面一样明确是孝妇乡“博山”社。
在我国众多历史文献中相关“博山”字样的记载也不少,其影响到博山置县过程中的相关人士思维“由原山县改博山县”亦在所难免。略举一二:
《汉书地理志》载:汉哀帝时旧县名,属南阳郡。汉封孔光为博山侯,即此地。故城在今河南省淅川县。
博山炉是我国古代的一种熏香炉,早在汉晋时期已盛行于世。博山炉的命名,是因为炉盖上雕饰的山峦形状广通博大,而与一千多年后才出现的山东博山这一地名无任何关联。但博山的命名受到博山炉的影响,却是极有可能的。由于博山炉在传统香文化中的影响,历代文人墨客的诗词歌赋中多有出现。唐代大诗人李白在《杨判儿》的诗中写道“博山炉中沉香火,双烟一气凌紫霞。”宋代词人晏殊在《望仙门》中写道“博山炉暖泛浓香。”温庭筠在《苦棟花》中写有“只应春惜别,留与博山炉。”等等佳句绝唱,说明了博山炉这类传香具在各个时期的普及性。
隋大业九年(613),农民起义军领袖左才相,以博山为据点,举起反隋抗暴义旗,自号“博山公”威镇常熟川,成为隋末农民起义最早的一支生力军。
南宋杰出的爱国词人辛弃疾著《稼轩词》中有:清平乐《独宿博山王氏庵》,醜奴儿《书博山道中壁》等几首有相关“博山”字样的绝唱,词中的博山,在江西广丰县西南。词人闲居信州时,经常往来博山道中。千古绝唱,流传甚广,其社会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综上所述,博山置县命名虽然一波三折,从康熙三十九年动议到雍正十二年令下,由于颜神镇一代代有识之士的坚持力争,终成正果。新设立的博山县替代颜神镇以崭新姿态屹立于泰沂山麓、齐鲁腹地,“煤、陶、琉”三业并举,以城镇经济的繁荣带动了孝水之源孝文化、陶琉文化、饮食文化等地域优秀传统文化的兴盛。目前,全区人民正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合力唱响改革攻坚“大风歌”,推动博山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奋力谱写现代化组群式城市的崭新篇章。
(王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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