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传奇》的版权所有者曾将王菲和毛宁告上法庭,并索赔300万版权费,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李健的追讨。
我们大家都知道,《传奇》是李健作曲的歌曲,所以版权也应该属于李健本人,但王菲在春晚上演唱了这首歌,从此让《传奇》这首歌广为人知,很多不知道的人以为这就是王菲的专属歌曲。
而歌手毛宁在自己后来的专辑中,也有翻唱这首歌,于是《传奇》的版权所有者将王菲和毛宁一起告上了法庭。
声称二人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演唱此歌,属于侵权行为,并索赔300万元版权费,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李健的追讨。
但其实李健后来解释说,这首歌的版权早在2008年就已经被自己卖给了经营文化公司的老朋友孙有志。
他曾这样说道:说心里话,《传奇》是我写的,但我几乎没拿过什么钱,卡拉OK分给我300多块钱,我也没去领。
我是一个歌手,我不是律师,也不是社会活动家,我根本就不在乎版权,我的《传奇》有那么多的翻唱版本,几乎没有人给我打电话说我要唱你的歌,作为歌手我反倒希望我的作品唱的人越多越好。
他说从2001年做水木年华出歌的时候,就经常有别人翻唱之类的,其实自己早已经习惯了,但是这绝对不能说是一个好状态,但你也改变不了,所以他从来不会靠版权去挣钱,那样自己早就饿死了。
不得不说,李健真的是行走的人间清醒,他知道演唱别人的歌曲不去打招呼并不是一个好的状态和现象,但面对这个混乱的大环境,自己又没办法改变,所以索性就不管了。
而诚如李健说的,如果靠版权去挣钱,自己早就饿死了,这个确实是事实,歌曲的版权根本挣不了大钱,高晓松也谈起过这件事,他说《同桌的你》自己作词作曲,但只挣了800块钱,而老狼作为演唱者挣了八百万。
看来相比较作词作曲家,还是做歌手比较挣钱,不过侵权这种事如果遇到别人身上,怎么不得索赔一大笔,但李健真的是很看得开的那种人,或许他身上更多的是文人气质,而不是重利的商人。
虽然自己改变不了别人,但李健却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在参加《我是歌手》时,要演唱许飞的《父亲写的散文诗》。
他说自己要付给许飞版权费,但许飞不要,认为李健是前辈,能够演唱自己的歌曲就已经是自己的荣幸了。
但李健却坚决要给版权费,他明确表示这是人家的劳动成果,而且每个作曲人和创作人都应该得到尊重。
其实这已经不是李健第一次这么做了,在之前演唱《当你老了》时,因为不认识原作者赵照,他还多方面打听,最后才得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两人还因此成为了好朋友。
李健无疑是文艺界的一股清流,他总是给人淡雅和干净的美好形象,而他幽默的谈吐,睿智的学识又为他平添了不少魅力。
他清澈纯净的嗓音,真的是很治愈人心,而他独特的人格魅力,更让他在众多的歌手中显得与众不同和有吸引力,这位总是散发着文人气质的游吟歌者,就问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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