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是哪里人?”
“我的根在哪儿?”
“我的亲生父母长什么样?他们还健在吗?”
“我有兄弟姐妹吗?他们过得好吗?”
“我是谁?究竟有着什么样的过去?”
“我想回家!”
这些多数人轻易便能实现的
对他们来说却是分外的艰难
让他们早日找到家人
你们看看这些滞站受助人员里有没有认识或熟悉的,你们提供的任何一点信息都有可能帮助到他们,让他们能够早点找到自己的家人。
——志愿者们
“携手相助 让爱团聚”暨路桥区民政局救助机构“6·19”寻亲服务主题活动在中国日用品商城开展
路小雪、路志亮、路方华……这些都是路桥区救助管理站给他们暂时取的名字。目前滞留在救助站的人员,大多存在智力障碍,入站时间长的有十四五年,短的也有四五年。他们说不出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来自哪里,为他们寻亲的工作一直在开展。
在日常救助管理工作中
区救助管理站始终坚持
自愿救助、无偿救助原则
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近五年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00余人,其中自主返乡843人,接领护送返乡91人次。
一图了解救助管理站
路桥区救助管理站
2008年7月成立
地址:石浜公园敬老院内
1.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的教助管理,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2.对流浪未成年的救助、管理、教育和保护。
3.承办市局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突发应急救助管理工作。
救助对象
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提供情况
流浪乞讨人员在求助时
应当如实提供下例情况
1.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
2.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3.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4.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随身物品的情况。
救助内容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所;
3.对在站内突发疾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市民如遇流浪乞讨人员时,不应盲目向其施舍钱物,应劝说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或与110联系,将其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有非正常乞讨、强讨强要,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和残疾人流浪乞讨的违法现象,可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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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媒体记者 沈雨露,区民政局
编辑:周璐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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