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消息,6月17日晚,闸口海关在拱北口岸连续查获多宗旅客身藏手机进境案。
当晚20时许,身穿灰黑色上衣的香港女子叶某经拱北口岸粤澳直通车进境车道随车旅客验放厅进境,随身未携带任何行李,现场关员将其截查。经进一步查验,关员从其腰腹部处查获用透明胶带绑藏的“苹果”牌手机共计56台。
当晚22时至24时,关员在拱北口岸进境旅检大厅连续查获香港旅客柯某,内地旅客黄某、肖某分别身藏手机26台、20台、20台进境,合计66台。目前,上述案件均已按相关规定作进一步处理。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分析称:
上述绑藏应税商品苹果手机入境,属于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有偷逃税款之故意,所以会认定为走私行为;如果偷逃税额超过10万元,即可刑事立案;或者一年内有三次走私行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上述行为不管是行政处罚的走私行为还是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犯罪,涉案商品都将被没收。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海关争议解决、走私犯罪辩护、进出口法律风险防范。居于深圳。( 官网简介: http://www.ghlawyer.net/team-detai.aspx?id=3127&cid=3#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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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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