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严奇
@中山大学 微博6月17日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珠海警方调查确认,该校学生赵某晨,在朋友圈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并给当事人造成了名誉损害。6月11日,珠海警方对赵某晨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6月15日,警方组织涉事当事人进行案情通报。6月17日,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中山大学对赵某晨给予开除学籍处分。(6月17日 界面新闻)
据悉,赵某晨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伪造了大量不雅聊天记录和虚假裸照,并将这些内容在线上线下大肆传阅和分享。另外,在此事件中还有3名主要传谣者,其中一人为赵某晨女友。
无数案例证明,在社交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造谣如无形利刃“划破”被害者的脸颊与心灵。且这样伤害不会随时光流逝完全消弭。相关文章、照片往往会长久地留存在互联网中,让被害者在“社会性死亡”的“死”与“不得不活着”的“生”中苦苦挣扎。
前有《左耳》一类电影警示,后有“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事件”告诫,恶意造谣之害不容轻忽。校内社交环境相对封闭,由网络造谣引发的网络暴力,更犹如子弹弹射造成的“空腔效应”一般,在以讹传讹中破坏受害者的校内生活空间,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当下,青少年触网率不断增高,技术应用门槛逐渐降低,伪造聊天记录、制作虚假图片,甚至恶意剪辑语音内容,其实并不困难。校内造谣的风险,不可不防。
维持校内和谐秩序,需要把“纠治恶性造谣”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健全维权举报机制,开设辟谣维权课程,关注在校女生名誉保护工作,鼓励遇到恶性造谣的学生向有关部门反映。校方配备专业力量,找到并惩治恶意造谣人员,争取将谣言扼杀在萌发之时。
诽谤他人被开除,校园治谣就该“下狠手”。就事论事看,中山大学的处理值得肯定。各大高校就应该自觉承担起保护学生名誉的主要责任。不能让“自我澄清”“直揭伤疤”成为受害者唯一的自保渠道,更不能让“家丑不可外扬”成为掩盖恶行的遮羞布。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张瑜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21/06/18/9565991.html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